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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達林:人心向善不能單靠法律救贖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5日 07: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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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朝被蛇咬”或“他人鮮活的教訓”所造就的深層影響,可能是始料未及的。我們還應當明白:法律並非人心向善的救贖之道,最終的出路還在於社會本身。

  街上遇到摔倒的老人,扶還是不扶?再次成為流行的話題。日前,湖北武漢88歲的李大爺摔倒後,在圍觀者的躊躇猶豫當中,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長達一個小時的圍觀中,我相信一定有人想上前去扶一把,但又是什麼讓這些人關閉憐憫同情之心,而選擇“事不關己高高挂起”了呢?

  多數人行善的心理主要出於道德認知、利害計算和公共輿論驅使,只要與自己利益不發生根本衝突,人們是樂意助人的。但如果助人行為會損害到自己的利益,甚至惹禍上身,那麼在現實的利害計算之下,人們很可能選擇不作為。

  改革開放以來幾十年的經濟變革,已經讓傳統的熟人社會變成了陌生人社會,利益在人際關係中的比重日漸突出,人們傳統的道德觀念逐漸淡化,用以維繫公共秩序的道德規範日益解體;而新的法治權威並未有效確立,轉型時期無論是道德還是法律都出現失效,一些人什麼都不信,只能退守到個人自保的屋檐下。更何況,一再出現的見死不救、助人者反被誣陷的案例,給了原本脆弱的大眾向善之心極大摧殘。從南京“彭宇案”到天津“許雲鶴案”,再到新近南通司機救人後險遭誣陷事件,經過媒體報道和輿論發酵之後,給民眾心理帶來的負面影響極其深遠。“你還敢不敢攙扶路上摔倒的老人”網調顯示,四成網友直言“這樣的愛心給不起,不敢扶”。

  助人為樂一旦變成法律糾紛,就面臨著如何擺脫證據取捨尷尬,法官如何選擇自有其司法本身的邏輯。但公眾期待的,是用法治來救贖道德,於是道德入法、用道德目的評判司法審判,成為大眾輿論的基準。正因為如此,一個個“彭宇案”就成了公眾訴求輸出的輿論焦點。殊不知,這種輿情本身卻起了一個意想不到的負面效果——讓更多原本願意向善的人選擇“退避三舍”。

  回到開頭的一幕,用“彭宇案”來解釋圍觀者的顧忌還存有偏差,無論是出手相救還是打120,助人者都不難找到規避法律風險的證據,導致他們淪為看客的,很可能是一種長期的心理影響。當整個社會把注意力放在司法個案的評判上,“一朝被蛇咬”或“他人鮮活的教訓”所造就的深層影響,可能是始料未及的。我們還應當明白:法律並非人心向善的救贖之道,最終的出路還在於社會本身。

責任編輯:田智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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