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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人質事件報喜不報憂 虛驕的權力虛榮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2日 07: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央視網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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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石川

      8月30日下午1時左右,南京長江三橋收費站北側,一輛安徽淮南牌照的大客車被歹徒劫持。大約兩小時後,南京警方通過官方微博發佈信息:“……將嫌疑人陽兵開槍擊傷後擒獲,兩名人質安全解救。”事後警方向新聞媒體提供的通稿,絲毫沒提及人質受傷。南京當地媒體也做了無人質受傷的報道。然而,網絡上網民的質疑聲隨即出現:“南京特警,你有何臉面説人質成功獲救?請問躺在省人醫搶救室裏的李姓傷者是不是車內的人質?”

      “裏面的人都聽著,你們的人質已經被我們打死了,負隅頑抗是沒有希望的,趕快繳械投降吧。”南京人質事件余波未平,不少網友這樣調侃當時談判專家的喊話。誠然!足球比賽的一次烏龍,最多只能影響一場比賽的輸贏,而警方解救人質時的烏龍,則意味著血濺三尺,親痛仇快,南京警方這次解決人質正是如此,一聲槍響,疑犯安然無恙,一名人質竟被子彈穿臉而過;時隔良久,再一槍,另一人質雖然倖免,但疑犯僅受皮外之傷。警方表現如此笨拙,實在讓人瞠目結舌。

      調侃雖然是調侃,但調侃也是民意的投射,起碼表達了公眾對警方能力的質疑。幸虧這個殺手不太冷,否則兩名人質焉有活命的希望?

      俗話説,“馬有失蹄,人有失手”,警方誤傷了人質,雖然很可怕,但應該説,這絕非故意。認認真真地向人質家屬道個歉,並最大程度地救治受傷人質,老老實實地向公眾説清楚,並詳談失手的來龍去脈,天塌不下來,如此,方是對人質家屬的善意交代,也方能贏得公眾理解。

      但吊詭的是,南京警方在此次事件中報喜不報憂,在官方微博上發佈消息稱,“兩名人質安全解救”,完全不提人質受傷,甚至還告誡受傷人質的家屬不要接受記者採訪。面對媒體求證警方誤傷人質時,也是三緘其口。如此態度,實在詭譎,也令人倒吸冷氣、脊背發涼。越不説,越讓人感到疑竇叢生,越極力掩蓋真相,越讓人懷疑其中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南京警方在人質事件中報喜不報憂,不外乎兩種可能:

      其一,警方存在失誤,甚至過錯,害怕真相一旦被揭曝,相關責任人被問責。其實,兩槍皆未有效擊中人質,足以説明狙擊手的技術尚待提高,警方部署不夠有效,甚至讓人懷疑整個營救是否存在巨大的漏洞,或者存在麻痹大意等失職問題。其二,怕丟面子,怕被惡評,怕無法向上級部門交代。但凡對南京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平安南京是南京的金字招牌,坊間有一句評價,逃犯只要進了南京就沒有走出去的,參照以前案例,南京警方的表現確實可圈可點,並因之領受了無數榮譽,也許正因為有此壓力,南京警方在此解救人質事件中出現了問題,才不敢實話實説。

      無論哪一種情況,都不是南京警方隱瞞真相的理由。報喜不報憂,折射出南京警方的傲慢,這是對公眾知情權的瓦解。而涉嫌忽悠媒體,更是體現了南京警方媒介素養欠缺。現在是自媒體時代,人人都是記者,人人都有麥克風,人人“筆記本”,妄想瞞天過海,註定徒勞,信息是封閉不了的。

      此外,必須強調的是,根據解救人質中的“傷害最小”原則,一是要千方百計地首先確保人質安全,二是不到危急關頭不能一槍擊斃劫匪。換言之,談判是最好的出路,不到萬不得已不能動槍,事實上,劫匪陽兵並非窮兇極惡之徒,這從不少細節可以看出,比如,她安慰其中一名人質——9歲小女孩,“不要哭,不會有事的”。再比如,他稱家裏有個老母親沒人照料,“還有個兒子,8歲”“我沒臉見我母親,也沒臉見孩子了。”即便警方動了第一槍後,陽兵仍然沒有傷害人質,如此種種,足以説明不是非開槍不可,也許談判還能實現和解。

      正如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分析所稱,疑犯陽兵本質不是特別壞。在遇到警方檢查時,陽兵劫持小孩這是嫌疑人一種本能的自我保護行為,屬於情緒性犯罪,也就是衝動造成的。陽兵當然應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但如果警方再多一些耐心,多一些談判的藝術,也許不會發生人質被子彈傷害的意外之禍。

      托克維爾有句名言:“當過去不再昭示未來,心靈便在黑暗中行走。”如此烏龍事件,是南京警方的恥辱!烏龍事件之後,不敢積極正視,是南京警方的卑怯。人質事件報喜不報憂,凸顯了虛驕的權力虛榮。南京警方痛定思痛,進行制度性反思,才能少一些這樣的恥辱與卑怯。

責任編輯:田智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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