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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永勳:堵住康菲留下的管理“溢油點”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1日 11: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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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此為契機,推動公益訴訟、損害賠償、信息公開等方面的進步,也不失是一種收穫

    8月31日,是國家海洋局對發生溢油事故的康菲公司發出通牒的最後期限。多位接受採訪的權威人士均指出,康菲公司在期限內實現“徹底排查溢油風險點、徹底封堵溢油源”的要求幾乎沒有可能。上週四,國家海洋局局長劉賜貴曾表示,如果康菲公司不能在8月31日的期限內完成“兩個徹底”,將依法採取更加嚴厲的措施。權威人士稱,這個嚴厲措施,很可能是責令康菲公司的蓬萊19-3油田7個鑽井平臺停産,並在隨後全面接管清污工作。(8月31日《經濟參考報》)

    持續兩個多月的渤海灣溢油事故,目前已累計造成污染面積5500平方公里,對油田及周邊海域海洋環境造成嚴重損害。在事故處置過程中,人們一步步見識了康菲公司的敷衍和傲慢:公佈信息能拖就拖,損害賠償能躲就躲;對於溢油源有沒有徹底封存,還有多少溢油點,説法也前後矛盾,自説自話。這種態度,激起了公眾的義憤,也促使有關部門採取罕見的強硬態度,敦促康菲公封堵源頭、清理溢油,並代表中國政府啟動對康菲的生態索賠公益訴訟。

    最後時限已到,渤海灣海面上仍飄著油花,康菲公司稱已經徹底排查溢油風險點、徹底封堵溢油源,但國家海洋局尚未確認。不管下一步對康菲採取怎樣的措施,當務之急,還是封堵溢油點,清理污染源,把溢油對環境的損害降到最低。不管是督促康菲公司履行責任,還是海洋部門接管清污,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封堵、清理仍在繼續,回顧此前的處置過程,可發現當前社會治理中仍存有諸多“溢油點”,需要及時彌補和封堵。

    隨著企業經營的全球化和專業化,社會管理的風險也日益增加。像海上石油開採這樣對技術要求很高的項目,對安全生産和環境的監管,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後,這類的風險可能越來越多,事故很難完全避免。僅在近期,國內外就發生多起海上漏油事故。相比之下,渤海灣溢油事故不是最嚴重的,但康菲公司的態度卻是最傲慢的,處理也相對最不透明。人們一直在問,是什麼助長了康菲的傲慢?

    對比美國處理墨西哥灣漏油事故、英國處理北海漏油事故的經驗,就可以發現短板何在。在事件發生之初,當事石油公司幾乎都本能地選擇淡化處理、隱瞞信息,但是,政府的強力監管,媒體和社會機構的監督壓力,讓他們不得不及時公佈最新進展,並設立專門的賠償基金,應對來自政府部門和個人的索賠要求。在英美兩起漏油事件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派出專人坐鎮現場監督,出動直升機實時監控油污擴散情況;媒體的監督更是上天下海,無孔不入,有媒體動用水下攝像機隨時播報溢油情況;環保組織蒐集各種損害事實,要求公佈各方面信息,為索賠打下基礎。目前,墨西哥灣漏油事件中的受害者,已經獲賠50多億美元,相當於賠償基金總額的四分之一。

    相比之下,我國處理康菲溢油事故的態度雖然積極,但手裏有威懾力的牌卻不多,經驗也有所欠缺。在行政監管上,根據1999年頒布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事故,可以處以最高20萬元的行政罰款。這對一個世界500強公司來説,威懾作用幾乎可以忽略。

    在訴訟索賠上,原則上政府部門、社會組織以及利益可能受損的個人,都可以提出要求。但是,我國環境公益訴訟剛剛起步,提起訴訟的法律依據不完善、訴訟主體不明確,舉證更是困難重重,此前幾乎沒有成功的先例。在環境污染和安全事故頻發的情況下,我國一些地方設立的環保法庭卻無庭可開。目前,渤海周邊不少養殖戶利益直接受損,對市場未來更是擔心不已,卻沒有人主動提出賠償要求,導致康菲公司“得了便宜還賣乖”。

    此次,海洋部門代表中國政府對康菲索賠,起了示範帶動作用。各環保組織、社會團體和利益受到損害的個人,都應該勇於擔當,讓康菲做出合理的賠償,低下傲慢的頭。有關部門和法律界人士,也應該積極響應,為索賠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與此同時,新聞媒體在追問真相、信息公開上,還應發揮更大作用。這是媒體的職責所在,也是為榮譽而戰。

    康菲溢油,污我渤海,造成的損失不可估量。但如果以此為契機,彌補在環境保護、安全生産方面的制度漏洞,推動公益訴訟、損害賠償、信息公開等方面的工作,也不失是一種收穫。

責任編輯: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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