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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方:讓人“淩亂”的“房産加名稅”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6日 07: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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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淩亂”了。《新婚姻法》新釋(三)引發關於夫妻房産的爭議尚未平息,南京、成都、青島、泉州、蘇州、無錫等地稅務部門又傳出“婚前房産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以後得收稅”的消息。“傳聞”一齣,民怨沸騰,網民們調侃著,“原來稅務部門才是《新婚姻法》新釋(三)中的漁翁”!

  對於老百姓而言,“夫妻間房産加名徵稅”無疑又是一個空降的稅種。但地方稅務部門振振有詞。南京市地稅局在回應民眾質疑時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這一條例的立法意圖原本針對的是市場上一般的産權交易,而非夫妻間的産權共享。再根據《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的規定,真正能夠“對號入座”的是“贈予行為”,贈予應該是將一個物體整體讓渡自己的佔用權給他人,而婚前房産證加名僅僅是共同佔用,並且婚後長期共同使用。如此判斷,婚前房産夫妻間加名是否該按照贈予行為徵稅值得商榷。

  《新婚姻法》新釋(三)本來就被輿論認為降低了夫妻間的感情溫度,“婚前房産加名徵稅”再次將夫妻雙方置於市場中兩個陌生人的角色,傳統的親情倫理進一步受到挑戰。不少網友説,“如果男方心疼錢不給老婆加名,女方又該説男方不夠愛她了,為這事吵架的人肯定少不了。”夫妻感情的深淺,似乎也要靠這赤裸裸的“加名稅”得以證明了。

  “加名稅”之所以被輿論稱之為“打劫民生”的稅種,那是因為該政策的實施並沒有國稅總局的統一要求,而是各地稅務部門自動“靠上去”的。之所以靠得這麼急迫,稅務部門表達了他們對國家稅源流失的擔憂。南京市地稅局工作人員稱,“少收一天稅,國家的稅收就多流失一點。”在稅務機關的眼裏,他們是體會不到中國民眾稅感之重的,他們也看不到中國房地産行業的相關稅種已經高達12種,佔到房地産價格的30%-40%,他們更看不到中國民眾為高房價所付出的精神和物質代價,只要能多廣開稅源那絕不手軟。

  面對洶湧的民意,南京市地稅機關在回應質疑時,進一步列舉了諸如成都、青島、泉州、蘇州、無錫等也準備徵收“加名稅”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帶有“政策標誌性”意義的城市都沒開始準備徵收加名稅,南京為何不向這些城市看齊而一定要趕超徵收加名稅的城市呢。何況,稅務總局也沒有決定要這些城市作為“婚前房産加名徵稅”的試點城市。從中不難看出,在向百姓徵收稅費方面,有關部門看齊的永遠都是對“自身有利”的那個“榜樣”。當大部分城市都毫無動作的情況下,你問他為何要徵稅,他會説某某等其他城市也在徵稅;當很多城市都開始減免某些稅費時,你問他為何還在繼續徵收,他依舊會説某某等地也還在徵收啊。由此可見,地方政府與民爭利的慾望可見一斑。

  具體在“婚前房産加名徵稅”中,儘管稅務部門一再強調它的合理性與合法性,但百姓終有“空降”之感。南京稅務機關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徵收加名稅請示了領導,領導一個電話就同意了。沒有書面通知沒有執行細則,一個口頭通知就搞定了“合法性”,無論如何這都讓百姓感覺“言出即法”的作風過於濃厚。在老百姓的認知裏,徵稅是一項很嚴肅的事情,一般都需要廣納民意乃至全民公決,一個稅種的開徵沒有任何緩衝餘地説徵就徵,無論如何百姓都會感覺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犯。

  好在,國家稅務總局還未對“婚前房産加名徵稅”表態。各地稅務部門對這一稅種“蠢蠢欲動”,國家稅務總局必須儘快表示該稅種到底該不該徵收。如果不該徵收必須儘快喊停各地稅務部門的擅自行動;如果確實要徵,國家稅務總局也要回應按照贈予行為徵稅是否合理,並明確如何徵徵多少等實施細則問題。

  有必要指出的是,2010年年底,財政部在其官網發表文章表示,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是2011年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如此承諾面前,“婚前房産加名徵稅”真的有必要嗎?

責任編輯:田智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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