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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海建:“國家機密”不能成拒絕三公公開的必殺技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4日 16: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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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記者獲悉,今年外交部將不會公開“三公”經費。對於不公開的原因,外交部給出的解釋是涉及國家秘密。截至8月9日,在98個中央部門中,只有外交部、國務院港澳辦和僑辦尚未公佈“三公”經費,其餘95個部門均已公開。(8月23日《新京報》)

  “三公”註定是2011年公共治理中的熱詞。“熱”的意思不只是説公眾多麼關注,更重要的是“討價還價”得很熱乎。六月底大限一過,除科技部第一個響應國務院號召“曬三公”外,其他部委都爽約。中國向來有“法不責眾”的傳統,既然大家都爽約了,究責就基本成了浮雲。在這樣的背景下,細究“三公”的來龍去脈就讓位於“公開還是不公開”的辯白。

  曬曬“三公”消費的意義,婦孺皆知;而個別部委不肯將“三公”數字“牽出來溜溜”的意思,也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然而,從制度平臺上來説,你又不能説“不高興”、“不在乎”、“不情願”、“不大敢”,唯一的理由就是“情況特殊”。眼下的情況是,儘管拖拉遲滯、儘管玄機重重,儘管很多部門是“投自己的石、問別人的路”,但畢竟基本都晾出來了——這就好比老師説小朋友要用洗手液認真洗手,大家愛理不理、繼續玩兒得歡,最後隨便用抹布擦擦,你也覺得算是講衛生了——在“更低”的底線面前,“稍低”的底線往往容易顯得非常美好。

  外交部的意思很明確,“三公”消費不能公佈,理由就是傳説中的“國家機密”。這是一個典型的哈姆雷特式難題:根據《預算法實施條例》,“三公”經費肯定要公開;但根據《保密法》,一些信息又不能公開。糾結的外交部選擇了捍衛國家利益,絕不公開。道理不複雜,也不是不能理解。但沿著這個思路,還是有幾個小問題值得與外交部商榷:一者,外交部“秘密”多或為事實,但並不代表國家其他部委沒有“國家秘密”,如果這個理由可以成為外交部拒絕“三公”消費公開的合理藉口,那麼,乖乖公開的其他部委情何以堪?二者,“三公消費”主要是吃了什麼飯、住了什麼館、開了什麼車,這裡固然有“絕密”的東西,但大多是些沒有秘密可言的內容,最簡單的問題是——難道相關部委的工作、365天人人事事都是“國家機密”?有沒有不是秘密的“秘密”趁機也偽裝起了自己?三者,從常識上説,我們的軍費開支不是秘密、維穩費用不是秘密,難道相關部委的所有活動比軍事開支還要“絕密”?公佈一組數據,且暫不關涉誰花的、咋花的,籠統地告知納稅人花了多少錢如何涉嫌“泄密”?

  經濟學之父斯密認為,“廉價政府”應該是財政追求的最高目標,而厲行節約和量入為出原則則是達成這個目標的關鍵。就此而言,政府層面的共識已經達成——遠的《信息公開條例》不談,今年3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了“三公”經費須向社會公開的要求;今年5月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又指出,財政預算公開是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和公共財政的本質要求;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提出各級行政機關要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主動、及時、準確公開財政預算決算等領域的政府信息……當此語境下,以“國家秘密”推搪“三公”消費的公開,恐怕需要拿出更令人信服的邏輯。

  公開“三公消費”是責任、而不是恩賜,是義務、而不是權利。公眾甚至可以寬容“三公”中的“歷史性問題”,但對於公開的第一步,如果輕佻的“國家秘密”就能煉就出逆勢而行的“黃馬甲”——明年的“公開”、或“公開”後的變革,會否在這四個大字的“啟發”下重歸語焉不詳或暗流洶湧?(鄧海建)

責任編輯: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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