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李繼彥:“應急執法”不如配坦克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2日 09: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江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近日,江蘇泰州環保局購置售價90多萬元的路虎作為執法車輛,網友質疑其過於豪華。對此,工作人員稱,這輛執法車“應急效果好”。“平時我們根本不會動用它,只有出現重大突發情況時才會使用,因為有的時候,一般的車輛是開不進事故現場的。”(8月21日《京華時報》)

  一輛身價百萬的路虎究竟能在執法時派上多大用場?環保部門的回應委實讓人大跌眼鏡。何為“應急執法”?用他們自己的話説,就是平時不用,出現重大突發情況一般車輛開不進事故現場時才用。

  原來,環保執法竟然如此艱難。難以想像,購買路虎以前,在遇到重大突發情況一般車輛開不進事故現場的情形之下,環保局是怎樣“應急執法”的?是執法人員推車進入現場,還是徒步進入現場,抑或是根本就沒有進入現場?

  誠然,在面臨“應急執法”時,環保部門為了取證必須進入事故現場,可眾所週知,能否在第一時間進入現場,最大的阻力往往不是來自現場的路況或是其他客觀條件的制約,而是來自人為因素的干擾,近年來,很多事故現場“封鎖消息”、“禁止入內”的場景時有爆料,想必環保執法人員也沒少吃過這方面的“閉門羹”。試問,此情此景,縱然由路虎這樣的越野能手開道,恐難闖入消息閉鎖的樊籬。況且,如果靠路虎橫衝直撞就能進入現場的話,我看,不如配輛裝甲車或坦克更具威力。

  看來,所謂的“應急執法”,于環保局而言的確很少。事實也是如此,相比之下,環保部門的“常態執法”應該是主要的,也是必要的。唯有“常態執法”到位,才會減少“應急執法”。就此而言,環保局買路虎的確有點“大材小用”了。

  一旦路虎派不用場,環保局真的會將路虎“馬放南山”、“根本不會動用”嗎?我看未必,在“公車私用”監管不力的語境之下,誰能保證路虎不會“私奔”呢?

  現在,尤須追問的是,90多萬元的鉅額支出從何而來?路虎是有名的“喝油虎”,作為環境保護部門,當在節能減排方面率先垂范,奈何購買如此高油耗、大排量的汽車?一如各地頻現的寶馬警車,權力部門買車總不愁找不到理由。

責任編輯:趙春曉

熱詞:

  • 路虎
  • 坦克
  • 應急執法
  • 環保局
  • 事故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