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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洪晃還屋,“特權”沒有“産權”靠譜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2日 19: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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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霍默靜

    在中國,但凡與房子有關的事情,都是一筆扯不清的糊塗賬。國人買房子,大多圖安穩,而誰也想不到一向不會有安穩問題的“特權階層”,在涉及到房子的問題時,也有了安穩之憂。

    洪晃是其中之一,也許不是與國家爭執最大的,但卻是最受關注的。因為她是章士釗的外孫女,毛澤東英文老師章含之的女兒,前外交部長喬冠華的養女。雖然她拿著美國護照,也改不了她典型紅二代“特權階層”的身份。昨天她在微博上宣佈把大名鼎鼎的史家衚同51號的産權歸還給外交部,同時她還説了一句話:她將退出中國的特權階層。

    洪晃這件事情,在普通眼中也許都不是個事兒,因為她還頭頂“特權”光環,身為企業總裁不缺錢也不缺這麼一個房子,還給外交部,也只是個人感情的傷害,而不會有什麼淪落街頭之憂。

其實,這並不是個簡單的某個“特權階層”一員與國家爭奪房子産權的問題。

    先説説這個房子到底是怎麼回事。實際上,洪晃,甚至是她的母親章含之、繼父喬冠華,甚至是上溯到外公章士釗,都沒有獲得51號的産權。這個宅子最早歸在章士釗的名下是在1959年,因當初章士釗老先生曾借給毛澤東2萬大洋做留法勤工儉學的盤纏,建國後國家將這所宅子當做補償送給了章士釗一家,只是那個年代並沒有將房屋地契等能夠證明産權的法律文件一併送給章家,也沒有那樣的意識和規範。而在章士釗老先生過世後,雖然還有口頭上的承諾保證這所宅子歸章士釗的養女章含之所有,但隨著章含之成為喬冠華的妻子,喬冠華搬進史家衚同51號,這所宅子已經變成了喬冠華的分配房,在章含之和喬冠華都去世之後,這所宅子的歸屬就成了問題。説白了,史家衚同51號的房屋産權,就從來沒清楚過。

    正是因為産權不清晰,在“人走茶涼”的社會當特權光環褪去,房子歸誰的問題自然出現了。但是大家也不要急於一味地看因為洪晃曾是“特權”一員的就看她的笑話。中國社會有特權階層,這是百姓心知肚明、上層人士心照不宣的事實,洪晃的一句徹底“退出特權階層”的言論只是説得太過直白,不管她是否混進了特權階層,産權不明白的房子,今天不還,未來還是要還。洪晃住了幾十年包含著祖上三代記憶的房子“歸還”了,雖然産權不清不是她造成的,她也無力改變。

    我們花錢買的房子也會遇到問題,未必和她一樣,但我們的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是分開的,房屋所有權歸個人,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房屋的産權也只有70年。也就是説,當道産權到期的時候,也許距今也不過10來年光景,今日洪晃的“歸還”就會成為你我未來的無奈選擇。

    我們怎麼辦?《物權法》能解決這個問題嗎?法學教授楊建順曾這樣説,“土地的使用者和土地的所有者,誰的權利更大?當然是土地所有者國家的權利更大。70後怎麼辦呢?它不能解決,也只能到時再説。”到時候怎麼辦,誰也不知道,誰也都知道。

    私有財産的觀念在形成,物權的定義也在細化,問題也越來越多。普通人因為房子反目成仇、紅二代討房、拆遷,這些都在倒逼土地的所有權制度要發生根本性的轉變。

    真的,別把特權當回事,特權是給的,也能拿回去,房子也一樣。只有房屋産權和土地産權統一了,都歸個人所有,這種歷史問題才能避免,也才能面對即將到來的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