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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辛:渤海灣漏油信息瞞報需有人負責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6日 07: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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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漏油事故發生之後,中海油、康菲公司都應該履行信息公開的義務,但遺憾的是,這一個月來,公眾完全不知道漏油事故的情況。

  昨天,國家海洋局召開發佈會,通報了中海油蓬萊19-3油田漏油事故調查結果。溢油最早發生於6月4日,可能是因技術操作不當引起。單日溢油最大分佈面積158平方公里,目前已使周圍海域840平方公里的1類水質海水下降到了劣4類。海洋局的發佈會,總算是讓公眾對漏油事故有了一個完整的了解。而這樣的結果,和此前中海油傳遞出來的消息,有著天壤之別。

  一起如此嚴重的海上漏油事故竟然被瞞報長達一個月之久,請問:康菲公司和中海油把中國法律和公共福祉當做了什麼?

  墨西哥灣漏油事故相去不遠,公眾都知道,油氣泄漏非同小可,哪怕是輕微的泄漏,也會造成相當面積的海水油膜,污染環境,並影響海域生態。對於這樣嚴重的公共事件,公眾有權利第一時間獲知真相。因為,沒有及時的信息披露,受影響群體就無法及時採取應對措施;缺乏公眾監督,責任企業有無治污壓力、應急措施是否得當,也都無從得知。

  漏油事故的直接責任,海洋局根據相關法律認定為作業方康菲公司承擔,中海油的責任則要根據其與康菲簽訂的合同來界定。不管事故責任的認定如何,這兩家公司的瞞報責任則必須首先要依法問責和追究。

  而之所以要這樣,是因為人們已經注意到,類似的油氣泄漏事故,在中國境內並非首次發生,一些壟斷企業對事故信息的隱瞞幾乎成為慣例。如去年7月中石油大連新港漏油事件、2005年6月松花江中石化“雙苯”污染等,相關企業在事故、污染等信息的披露上都是密不透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的主動披露都付諸闕如,最初的消息都是從非正規渠道散出;正式信息總是姍姍來遲且語焉不詳。

  “三桶油”都是帶有壟斷性的大型國企,企業內都設有專門的環保、測評和信息部門,既不可能不清楚泄漏事故對環境、公眾意味著什麼,更不會不了解什麼是責任信息披露的義務,之所以“密不透風”,恐怕首先是意圖大事化小,消解事故責任,其次是覺得有恃無恐,不擔心這樣做會有什麼嚴重後果。事實上,在歷次事故發生之後,也確實沒有哪個企業因為瞞報信息而受到懲處。

  所以,搞清漏油事故的真相,對事故責任方進行問責固然重要;同樣重要的是,對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企業,也必須施以懲戒,這樣才能讓企業“長點記性”。

  實際上,因為康菲公司和中海油的瞞報,因為有關部門的失察,這一個月來,公眾不但不知道漏油事故的情況,甚至也不知道,康菲公司和中海油除了瞞報之外,還採取了哪些控制措施?而在這瞞報的一個多月中,是否又因為處置措施的不當,而令漏油事故的影響進一步擴大?

  面對這些疑惑,康菲公司和中海油都需要繼續回答,有關政府部門也需要通過調查,向公眾繼續披露真相。

  □喻辛(學者)

責任編輯:田智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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