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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義華:我爸是國法,官二代的驕橫是如何慣成的?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4日 11: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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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是李剛”一語,曾引發網絡輿論的核裂變,如今,又出現了雷語“我爸是縣長”。令人震驚,汗顏。新聞報道中,當地紀檢委詢問當事雙方,雙方都回答並未説過和聽到過“我爸是縣長”等驕橫的話語。是否説過,有待進一步證實。不管是否説過,但其行為,也構成“我爸是縣長”的無法無天仗勢傷人的案件,給社會造成極壞影響。嚴重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對此馮雙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據悉,在永和縣此次換屆選舉中,馮雙貴原本有望獲任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但鋻於此案造成的惡劣影響,臨汾市委市政府已取消了其提名。

  不久前,山西永和縣發生了一起車禍,副縣長馮雙貴岳母被撞死。事發後,居民柳文按照當地風俗,在事發地點燃放鞭炮以示驅邪,此舉引發馮雙貴家人不滿。在死者出殯後第二天晚上,馮雙貴的妻子康燕、兒子馮源、小舅子康龍、小姨子康麗闖入柳文家中,大打出手,亂刀將柳文捅成重傷。同時,還將柳文家中的傢具打爛打碎。期間,針對柳文“還有沒有國法,就這樣公然入室行兇?”的質問,馮源説:“我爸是縣長,在永和我爸就是國法,明天還找你,打的就是你,看你能怎麼地。”施暴後4人揚長而去。而受害人柳文由於傷勢嚴重,當地無法醫治,被送往臨汾市搶救,途中由於失血過多,柳文一度休克昏迷。

  從事因來看,真是一樁小事。本案中,柳文的行為並未給打人者造成精神和利益上的傷害。不知打人者是出於何種原因,而去施暴,難以求解。在交通事故地點燃放鞭炮,對死者不敬?影響了死者家屬後代的財運、官運?種種猜想,真是可笑,滑稽。擅闖民宅,並大打出手,將人打成重傷,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極壞,應按照有關法律嚴懲。

  從本案來看,打人者的行為令人不齒,對打人者依照法律進行公證判決值得期待。對背後的“我爸是縣長”涉及人吳雙貴也應以此案件為線索,徹底查清楚馮雙貴是否有哪些違法亂紀的情況,給公眾一個有信服力的説法,以此樹立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畢竟兇案的主犯一個是自己兒子、一個是自己老婆,他馮雙貴絕對脫不了干系。不能以“沒有指使”“沒有干擾辦案”為自己開脫。

  就其行為和口出狂言來看,其行為和動機是驕橫跋扈的體現。因背後有“我爸是縣長”撐腰,就可以恣意妄為。想打誰就打誰,只要民眾中有一點對己不太順耳的聲音,就要“辦”他。前些日子,被網友稱為“最牛工商局長”楊曉松家人賣問題粽子,妻子帶人大鬧報社。去年出現的“我爸是李剛”等這些仰仗其父、其夫、其親戚飛揚跋扈的事件不斷見諸新聞媒體。從這些事件中,我們不禁要問:領導幹部家屬態度蠻橫,行為惡劣,這些囂張的底氣從何而來?副縣長的妻、兒為何有如此囂張氣焰,毫無顧忌地動手打人。其實,這些官員家屬猶如禿頭上的虱子——明擺著,因為其夫、其父有異化的公權力做後盾。

  領導幹部手中的公權力本該是為老百姓服務的,人民公僕為人民,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也是人民給的。然而,現實生活中,不少官員以權謀私,打擊報復,公權力卻異化成謀取個人非法利益的“利器”忘記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公僕意識。“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不正之風依然存在。在日常生活中,官太太、官二代們對官員們以權謀私的事耳濡目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都説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久了,長相都會變得相似。那麼領導身邊的人與領導之間的相互作用也就不言而喻了。長此以往,不斷強化了他們唯我獨尊的良好感覺,用權力和金錢可以擺平一切的這個特權意識,損害的可是百姓的心,黨和政府的形象。

  制度的理想遠未照進現實,究其原因,癥結在於執行不力,造成“法之不行”、制度空轉。關於規範領導幹部權力的限制性各種措施,關於幹部家屬的種種禁入條令,都只是寫在文件裏、登在報紙上、播在電視中,在實踐中往往執行不力。制度再多,卻難掩公權力失控;監督程序雖多,卻難防權力異化。要根除這個“毒瘤”,其根本是管好領導幹部手中的公權力。“治事”必須先“治人”,“治人”必先“治利”,法制社會,豈能允許“權”大於“法”?從表面上看,領導幹部未能管好自己的家人,而促使他們違法、違規。究其深層次的原因,則是我國的監督懲罰機制過於鬆散,監管不力造成的。如果對每個官員都能夠嚴格的監督,對於違紀行為能及時懲治,相信領導幹部“身邊人”也就不會那麼囂張了。

( 婁義華 )

責任編輯: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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