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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棲:從“非遺”入選項目“縮水”説起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1日 13: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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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於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不日,文化部傳來消息:我國第三批國家級 “非遺”名錄經過嚴格控制,從全國申報的近3000項中,僅公佈190余項,較前兩批有了大幅度減少;文化部將建立國家級名錄的退出制度,對保護不力的項目予以除名。這是一種對“非遺”的理性保護。

  我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各民族創造了諸多的非物質文化,如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雜技、禮儀和節慶等等。應該承認,我國的“非遺”保護工作起步並不遲滯。《非物質文化遺産法》醞釀了整整10年,那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非遺”保護工作還剛啟動。迄今,我國已有35個項目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遺”名錄,成為世界上入選項目最多的國家。

  短短10年,作為別具一格的文化符號,我國挖掘的“非遺”資源已近87萬項,其中列入國家級“非遺”保護名錄的約1400個。這項工作方興未艾。對保護“非遺”工作的考量,首先要在全民中提高對“非遺”的認知率。上海有一份調查顯示,公眾對物質文化遺産的認知率明顯高於“非遺”,相差17個百分點。其中長城的認知率為86.2%,而對其他“非遺”的認知率均在30%左右。倘若國人普遍對“非遺”缺乏認知,遑論搶救和保護?

  近些年來,挖掘“非遺”成為一些地方文化工作的重要主題之一。從2003年起,挖掘“非遺”工作作為國家重點扶持項目列入年度國家財政預算,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長遠規劃、分步實施、明確職責、形成合力”的原則,挖掘“非遺”工作紮實推進。正如我國“非遺”專家委員會主任馮驥才所説:“全社會關愛民間文化,中國的文化人到田野、到山坳、到民間搶救民間文化遺産”。上海這些年挖掘“非遺”成績赫然,鏗鏘有力的上海港碼頭號子、巧奪天工的嘉定竹刻、吳儂軟語的彈詞評話、悠悠禪意的功德林素食、別具一格的石庫門裏……承載著海派文化的風雨滄桑,寄託著上海人的精神世界。

  毋庸置疑,一些“非遺”仍處於自生自滅狀態。這就要求在搶救之後必須及時地加以科學整理,以保留我們最古老最純粹的文化“記憶”和文化“基因”不被遺忘。“毛衣女的故事”是“七仙女下凡”的雛形,最早挖掘出這一“非遺”後,並沒有認真收集採錄還在民眾口頭上流傳的“活態”故事,故而兩次申報未果。我估摸,文化部之所以大幅度減少我國第三批“非遺”入選名額,大多緣於此。

  人們常見文化遺産被來勢兇猛的旅遊業所衝擊,這裡也包括一部分“非遺”。不能把“非遺”簡單地推到市場,變成“搖錢樹”。馮驥才提出“政府官員是保護‘非遺’的第一責任人”。如果違背了當年命名“非遺”的標準,首先應當追究政府官員責任,因為“非遺”的保護者不只是傳承人本人,首先應是地方政府。一旦有違申請時的原則,亮黃牌;限期不改亮紅牌,取消資格。文化部將建立的國家級“非遺”名錄的退出制度正是為保護我國“非遺”多一個“保險系數”。

  “非遺”不能永遠存留于博物館裏,在挖掘、整理、保護之後,如何讓它“活”起來,是理性對待“非遺”的題中之義。日、韓一些做法值得借鑒。如日本文部省規定,小學生在學期間必須觀看能劇不少於一次;官員均以能劇、歌舞伎、狂言等傳統藝術招待外賓;古城京都還規定,凡是穿和服出門的女子,打車可享受9折,購物可享受9.5折。而韓國每逢傳統節日,從官員到百姓,共同觀賞被譽為“人間國寶”的“非遺”,並以多種民間活動來宣傳“非遺”。我們對“非遺”,申報熱要降溫,而保護度則要升級。(沈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