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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千帆:應從藥家鑫之死記取司法公平的可貴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8日 07: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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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上午,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故意殺人罪犯藥家鑫7日在陜西省西安市被依法執行死刑。

  藥家鑫死了,這屬於司法判決下的基本事實。但是,閉著眼睛都能想到,在很多人言語裏,可能被情緒化為“藥家鑫終於死了”,其實,這樣的情緒並不難理解,甚至是可以適度同情。在關注此案的半年多時間裏,在任何人眼中,一個肇事者僅因交通肇事將被害人撞倒後,為逃避責任殺人滅口都是極其惡劣的行為。何況,藥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處連續捅刺數刀,直至將被害人當場殺死,慘狀可以想象!當媒體紛紛跟進之後,張妙家屬王輝輾轉于派出所和長安分局等各部門的身影,以及為“死去的妻子討個説法”的悲壯之舉再次感化了公眾,藥家鑫的罪惡已經在公眾心裏達到“不死難以謝其罪”的地步,最終處死並沒有太多意外可言。

  我們也看到,在最高法的批復中出現了“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的字句,足以説明鐵證如山,可以説司法給了藥家鑫以及公眾一個公正的判決。

  宏觀而言,此案中,我們最該記取的是司法公平對社會公平的可貴。如果説藥家鑫被執行死刑這件事中有勝利者的話,我認為只是法律的勝利,司法公平的勝利,其他個體都是失敗者。回顧過程,不管4月22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還是藥家鑫提出上訴後,陜西省人民檢察院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建議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這都是該案得以公正終結的必要途徑,也是唯一途徑。

  在一個理性與法制主導的社會,是不會為兇手被處以極刑而拍手稱快的。我們更願意看到的,不是藥家鑫之死,而是憑藉司法,受害人得到了道義保護,公眾樹立了司法信念。或許在個案中,這三者是同步實現的,但實際中並沒有達成一種共識,傾向於第一種的人尤其多。深究起來,源於對當前司法環境的不滿意,不信任。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這句法諺在最近幾年間已為人們耳熟能詳。“司法”也越來越多地成為法律職業者和普通人挂在嘴邊的名詞,然而現實中“司法公平”總是讓人感覺高不可攀,將民眾的法律信仰擊得粉碎,這種現象值得警惕。

  公正的法律給出的結果往往是唯一的,但是人倫綱常往往五味雜陳。不管是藥家鑫,還是張妙,生命的逝去都是慘劇。可貴在於死後不能復生,對於挽救一條生命而言,再多努力,甚至是“不擇手段”都有倫理支撐點。前段時間,一直未曾露面接受媒體採訪的藥家鑫父親藥慶衛,以微博認證用戶的方式,突然出現在全國網友的面前,向全國人民道歉。這種方式被很多人解釋為悲情戲,為了博得社會同情。其實設身處地的想一下,藥慶衛作為藥家鑫之父,不想盡辦法救兒子一命才是最不可思議的。今天看來,令人頓生無盡慨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