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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破除就業戶籍歧視 當正視直轄市落戶限制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2日 15: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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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丙奇

      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近日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規定,為保障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直轄市之外各城市應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就(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新華網6月2日)

      這是國務院連續三年發出類似的通知。早在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就發出通知,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通知要求,“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但很顯然,這一新通知還是吸引了社會的關注。

      一個問題是,此前國務院發出的通知,究竟落實情況如何?根據國務院的通知,除直轄市外,所有城市都應該無條件取消落戶限制,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以深圳為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的2010年度《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管理辦法》明確,“應屆生個人落戶條件放寬,個人申辦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不受畢業院校和專業限制”,2011年,該市明確的落戶條件為:(一)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的;(二)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畢業院校屬於當年度深圳市接收畢業生個人申辦院校名單範圍並且所學專業為本市重點引進專業的,其中畢業院校屬“985工程”的畢業生,不受重點專業的限制;(三)本市院校畢業生;(四)本市生源畢業生。解讀辦法和條件,外地大專學生就業落戶全部受限;本科畢業生落戶受學校和專業限制。毫無疑問,深圳的做法違背國務院的通知精神,但是,並不見有問責。其他地區也存在類似的情況。

      沒有問責的通知能得到怎樣的落實,自可打上問號。這也可解釋為何相同內容的通知為何反復下發。除此,公眾對該通知的關注,還聚焦在何時才能取消直轄市的落戶限制上。事實上,近年來,直轄市之外的城市落戶,已經相對放鬆,而直轄市的落戶門檻,卻進一提高,據媒體報道,今年北京非京籍高校畢業生的留京落戶數量比去年至少減三成。據了解,通過人社部門在京落戶的畢業生每年約有1萬人左右,今年大概將在六七千人。例如,海淀區今年分配到的名額就只有1000人左右,比去年的2000多人減少了一半以上。與此同時,解決戶籍則成為一些行業、崗位吸引人才的砝碼。北京的社工招考,今年就出臺兩年考評合格可落戶的規定,這使其招考異常火爆——去年的情況是,報考社工總數為13701名,從中選聘3000名社工,相當於不到5位報名者中便有1人入選。今年首日報名的情況已經變為15人搶1個職位。

      就業的戶籍限制,不但影響人才的正常流動,影響行業的健康發展(行業和崗位應該以職業本身的吸引力吸引人才,而不是所謂的戶籍福利),從就業公平角度説,這本質是就業歧視。2009年,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的一項報告顯示,目前我國就業領域存在的各種歧視現象依舊令人擔憂。在參與調查的613位網友中,有69%的網友認為目前就業歧視嚴重,在各種就業歧視中,學歷歧視、戶籍歧視、工作年限歧視最為嚴重。其中,曾遭遇“戶籍歧視”的佔19%。結合我國已經推出的就業政策,可以推論,直轄市的落戶限制,是造成戶籍歧視,以及阻礙學生順利就業的重要原因之一。

      推進就業公平,是政府部門的基本職責,在筆者看來,僅發通知取消直轄市以外城市的戶籍限制還不夠,還需要努力推進兩方面工作。首先,應加大通知執行檢查力度,對不及時落實政策的地方進行問責。為保證各地落戶政策保障大學畢業生的合法權益,在具體政策出臺時,應建立公開討論、聽證的機制,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地方政府按自己的理解執行政策。大學生的實際利益受到侵犯,卻求告無門。其次,應正視直轄市的落戶限制,創造條件加以解決,需要注意的是,直轄市的戶籍政策,對其他地區有標桿效應,如果這些地方的戶籍歧視問題不解決,對其他城市的問責,想嚴厲也難。

      從根本上説,治理大學生就業的戶籍歧視,還有賴於戶籍制度改革,只有剝離戶籍福利,減少戶籍與社保、醫保、求學、就業的利益關係,才能給所有人才自由、平等的就業和事業發展環境。才能使每個公民享有平等的教育權、就業權,而不是求學、就業、事業發展、生活處處受困不平等的戶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