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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理:誰有“資格”冠名清華教學樓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5日 09: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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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報道,5月23日,清華大學第四教學樓被命名為“真維斯樓”,引起爭議,很多人認為這樣的冠名商業氣味太濃。而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的網頁上顯示,包括清華大學軟體學院樓、清華大學生物醫學館等在內的多個清華校內建築都明確設定了冠名捐贈金額。對此,清華校方宣傳部回應,為校園建築物命名是國內外學校籌集資金的通行做法。

  清華大學校方的回應,並非毫無根據。觀察國外大學,類似的冠名比比皆是,諸如麻省理工學院的斯隆(SLOAN)商學院,牛津大學的賽義德(SAID)商學院,就是用捐贈者姓名冠名,而用企業名字冠名的,也不少見。

  當然,有人會説企業和企業不一樣,正如有網民所説,清華教學樓冠這樣的名,不夠檔次、不般配,要是換一些高科技企業名,可能要好一些。這種思路更是奇怪,如果認定只有某些捐贈者才和大學般配,而拒絕另外的合法捐贈者,反而是不值得信任的———連捐贈者都要分三六九等,這能夠培養出具有平等精神、平民意識的人才嗎?

  大學學院或者教學樓冠上捐贈企業或者人名,未必就是商業化、世俗化。從大學辦學來説,在國家投資和學生學費之外,努力拓寬辦學資源,可以增加辦學經費,也可獲得更大的財政獨立性。以回報給捐贈者冠名權的方式獲得捐贈,不失為一種籌資模式。

  如果所獲得的捐贈,全部用於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同時學校建立有權責分明的現代學校管理制度,捐贈者就很難對辦學施展影響,這種冠名捐贈將無損學校形象。

  另外,現在,不只是清華大學,很多高校也都存在教學樓和院係用企業冠名的現象。如前兩天,暨南大學的標誌性建築之一———教學大樓冠上了地産商富力公司的名字。此前,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搞了思科信息學院,北大深圳商學院也早就變成了“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這些事件屢屢引發爭議,其實都反映了輿論對大學過度商業化的擔憂。

  人們擔心的是,高校冠名成為新的企業品牌推廣的方式。大學裏的教學樓成為永不被拆除的戶外廣告,企業冠名院係也成為持之以恒的口碑營銷。現在廣告本來就已經無所不入,大學雖然不能免俗,但是,主體性也不能輕易淪喪,還是應該有一些人文精神和自省能力的。因此,大學在教學樓和院係的冠名問題上,理應有一些相對明確的價值標準和程序,不能只看捐款數額的多少。

  這絕對沒有歧視服裝企業的意思,也不是説真維斯就不能冠名清華的教學樓。而是冠名事件引發的爭議,説明了這種冠名背後肯定存在一些需要社會和校方反思的問題。大學並不拒絕企業的捐贈,但是又不能過於商業化,這個“度”很難拿捏。然而,我們相信清華等高校都是知識精英扎堆的地方,他們不會不明白其中的問題,也一定能找到解決的辦法。

  □蔣理(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