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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強:看不起大病怎麼辦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5日 09: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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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不起大病,是大多數人回避不了的問題。

  我國目前醫療保障的特點是“低標準,廣覆蓋”。人們因身份的不同,而被納入相應的醫療保障體系:有固定工作的人參加職工醫保,城裏人參加城鎮居民醫保,農民則參加新農合。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要求,“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數達到4.4億,參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進一步鞏固新農合覆蓋面,參合率繼續穩定在90%以上。”

  據福建省明溪縣的統計,去年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的平均報銷比例分別為75%和50%。另據福建省衛生廳負責新農合的有關人士透露,由於籌資水平低,資金量有限,目前農民醫保的平均水平僅及職工醫保的1/10。可見,收入越低的階層,需要自行承擔的醫療費用越多。

  值得關注的是,還有一部分人並未被上述醫療保障體系所覆蓋,尤其是流動性很強的農民工。他們既不同於城鎮居民,又有別於農村居民,參加醫療保險處於兩難境地: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農合,由於距離定點縣、鄉定點醫院過遠,“遠水解不了近渴”;參加務工地的職工醫保,企業需要負擔更多的人力成本,鋻於農民工的弱勢地位以及缺乏專業技術且頻繁跳槽等原因,企業往往不願意為他們投保。結果他們“兩頭都不靠”,連最基本的醫療保障都沒有,看病全得自費。

  兩個月前發生在廣州的“跪行救女”事件,以及最近發生的福建“賣兒治病”、重慶“農婦揮刀自剖放腹水”事件,一再凸顯農民工的醫療困境和社會救助體系的缺失。試想,要不是邁不過的坎兒,誰會做出這種沒有尊嚴的事?就在昨天,我還收到一封來自福建長樂的殘疾人來信,稱自己每月僅靠70元的救濟金生活,懇求政府准許其“安樂死”。

  面對這一樁樁心酸事,媒體不可能一一進行報道。即便通過報道,解決了個案,但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碰到下一個類似的情況怎麼辦?從長計議,我們更應該關注如何從制度層面解決此類問題,使更多的人能夠從中受益。

  就廖禎鱗“賣兒治病”一事,我試圖尋求制度化的解決方案。他是一個游離在體制之外的年輕人,既不受體制的約束,也得不到體制的保障——早婚、早育、超生,沒有勞動合同、沒有暫住證,更沒有任何的社會保險。在診斷出風濕性心臟病之後,他才“臨時抱佛腳”參加了新農合。即便有了這份醫療保險,他最多也只能報銷四成的醫療費。

  像廖禎鱗這樣沒有家底的農民工,5位數就是個大數。對於特殊困難群體,當地民政部門有農村醫療救助,但救助對象僅局限于低保對象、五保戶擴大、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等。廖平時在外打工,收入比戶籍地的農民略高,因而又不屬於特殊困難救助對象。福建省紅十字會雖然設有“城鄉困難居民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基金”,但目前主要救助的5種惡性病還不包括廖所患的風濕性心臟病。在他的務工地晉江,當地有針對農民工的“大病統籌”和“企業職工醫療互助活動”,但他的僱主從未資助他參加。晉江的民政部門和慈善機構,也有救助陷入困境的外來工的經費,但他沒有暫住證,不符合申請條件。晉江市政府還規定,持有暫住證滿3年的外來工,可參加當地的新農合。但他連暫住證都沒辦,無法參與當地醫保。

  和許多突然遭遇重大變故的社會底層人士一樣,廖禎鱗並不了解現有的社會救助路徑。他所能想到的就是回老家求親靠友。但窮親戚不給力,他把唯一值錢的自留山賣了,還是湊不夠治病的錢。於是他只好流落街頭乞討。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他和妻子竟然想把兒子賣了以換取高額醫療費。但是,由於超生的孩子沒有戶口,連最後一個可賣大錢的孩子都賣不成。至此,廖陷入絕境,準備“帶病打工做到死為止”。後來,老鄉將他“賣兒治病”的消息發上網,“希望媒體出手援助”。我經過採訪核實,把情況轉告給團晉江市委,他們通過志願者協會發動社會捐款,並協助他找有關方面求助。

  和廣州“跪行救女”事件一樣,廖禎鱗“賣兒治病”將了醫療體制、救助制度不完善的“軍”。從中我發現至少有兩點亟待改進:一是在社區、醫院,應該有社會工作者指導面臨困境的弱勢群體如何獲得體制內的社會救助;二是現有體制內,社會救助的覆蓋面還不夠廣,力度也還不夠大,儘管廖禎鱗有其個人原因,但需要救助者並不都能得到應有的救助,卻是不容回避的現實問題。這就要求政府和各方增加投入,完善社會救濟體系,尤其是大病救助制度。

  根據醫改方案,未來3年,國家將向醫改事業投入8500億元。到“十二五”末,個人承擔看病費用的比例可望降至30%以下。即便如此,仍然會有一些經濟能力十分脆弱的家庭,難以抵禦重大疾病的折騰。隨著7月1日《社會保險法》的實施,我們呼籲《社會救助法》儘快出臺,以保障民眾真正“病有所醫”。(陳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