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孫立忠:怒罵交警的人大主任影響政府形象?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4日 09: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日前,網上一則《河南寶豐縣領導開套牌車怒罵交警》的帖子被各大網站轉載,引起網民關注。帖子稱,寶豐縣一領導的轎車,在鄭州被交警查出涉嫌套牌後,揚言要投訴並整死交警。記者深入調查後發現,當事雙方説法不一,各執一詞。被曝光的當事官員——寶豐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傑表示,此事由於自己行為失當,給政府形象帶來負面影響,對此感到十分歉意。(新華社5月20日)

  不管“整死交警”的説法有還是沒有,但誣告執法交警“酒後執法”等行為的存在,已足以説明一些問題。李主任終於表示歉意了,但其“影響政府形象”的説法還是讓人疑惑:作為人大常委會主任,舉止失當,影響的自然是人大的形象,怎麼倒成了“給政府形象帶來負面影響”呢?

  將人大與政府混為一談,恐怕是不合適的。人大與政府的差別是很大的:人大是權力機關,擁有立法權,制定法律並監督法律執行,有對其他國家機關組成人員的選舉、批准任命和罷免權;政府是行政機關,由人大産生,對人大負責,接受人大監督。這些都是中國政治中的常識,明明白白地寫在憲法及其他法律中。

  的確,將各種機關籠統地稱為政府,這種現象並非個別。別的人分不清楚是可以的,但作為人大常委會主任,卻不能犯這樣的常識性錯誤。人大主任行為不當影響的竟是政府形象,這聽起來實在讓人感覺太彆扭。

  當然,這麼説可能是口不擇言,不過,也不排除是言為心聲,將人大與政府看做是“一個戰壕”,將人大與政府中人都以官員名之,只看到共性而忽視了差別,只想到和睦相處而忘記了本分。倘是後者,那就有必要進行反思了。

  人大意識不強,將人大混同於政府,自然難以進行剛性的監督。在現實中,某些地方的人大對政府的監督表面化、形式化,既做不到對財政預算進行強有力的審議和監督,難以充分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又極少啟動詢問、質詢、罷免等程序……人大這種實際地位與法律地位不相稱的尷尬,在某種程度上正與某些人大官員、人大代表對自身的角色定位不清密切相關。

  有為才有位。人大地位和作用的彰顯,需要以大有作為來作支撐。而首要的一點,就是先弄明白自己是誰,自己的職責何在,自己的權力從何而來以及如何使用。

(孫立忠 原題:人大主任影響的咋是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