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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渚鴻:小肥羊真奉行“天然煮義”了嗎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0日 10: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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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小肥羊“中槍”了。深圳市場監管局抽檢小肥羊生産的豬肉丸,發現複合磷酸鹽項目不合格,長期食用可能造成佝僂病。不過,小肥羊聲稱,自己超的不是國家標準,而是企業自訂的食品標準,這與染色饅頭、地溝油不屬於同一性質。(5月19日《深圳晚報》)

  報道説,小肥羊的豬肉丸被查出複合磷酸鹽的總含量為6.8克/千克。按2005年施行的國家標準GB2726─2005《熟肉製品衛生標準》,除火腿以外的熟肉製品的“複合磷酸鹽”的含有量必須低於5克/千克。但按專業人士的説法:食物裏的複合磷酸鹽除了人為添加的,還包括機體自身含有的,目前檢驗手段無法區分二者。於是,在上述標準執行一年後的2006年,國家取消了複合磷酸鹽的項目檢測。而小肥羊向廣東省衛生廳上報的企業標準中,還在執行這個已經取消的標準———5克/千克,所以這次被查出“超標”,超了自設的企業標準。

  那麼,國家對複合磷酸鹽又是怎麼規定的?按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複合磷酸鹽最大“使用量”(不是含有量)為5克/千克。但如上所述,豬的機體本身含有複合磷酸鹽。這次抽檢肉丸的含量為6.8克/千克,而小肥羊稱公司檢測了購買的原料豬肉,發現其中含有的複合磷酸鹽的總含量達到6克/千克,也就是説小肥羊投了0.8克/千克的添加劑。所以,小肥羊理直氣壯地説:他們沒超標;添加量和含有量是不同概念;他們的企標定得太高……

  寫到這裡,筆者並沒有釋然的感覺,小肥羊固然可能沒有違反國標,但是,一直標榜“天然煮義”的小肥羊,原來也在用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是現代食品的基礎,它不是“非食品原料”,更不是毒藥,雖不必以訛傳訛,但也需警惕。那些動輒標榜絕不含防腐劑、添加劑的“天然食品”,有幾個經得起推敲?要公眾冷靜對待食品添加劑,企業就必須誠實,不要玩文字遊戲。□季渚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