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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以賓:嚴刑峻法持之以恒才能保衛餐桌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7日 15: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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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網報道,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李克強13日出席全國食品安全工作專題會議時表示,今年要加大食品安全重點整治力度,重典治亂必須重拳出擊,使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價,對違法行為給予最大震懾,嚴重違法者不允許再涉足食品行業。

    從蘇丹紅、三聚氰胺再到瘦肉精,稱食品安全領域處於“亂世”似不過分,而亂世當用重典。李克強的表態,代表了政府整治食品安全的決心,為打贏餐桌保衛戰帶來了希望。

    在食品安全領域內重典治亂,相信絕大多數百姓都會支持。但要想取得實效,打贏餐桌保衛戰,還須在三方面下功夫。

    第一是不能亂打。打擊食品安全領域的犯罪,“基準”要清楚,現有法律中的適用條款權可被視為基準,但兩大“變量”又使基準變得模糊:一是執法過程中的自由裁量,二是基於地方保護或個人説情對司法的干預。因此,在重典治亂過程中,一定要嚴格依法執行。

    第二是法律不能太溫柔。食品安全領域的犯罪如此猖獗,以至人人自危,説明現行法律以及司法實踐出現了偏差,需要對有關法律進行修改完善,需要在司法實踐中形成全國共識。

    近日媒體一篇關於“停屍房裏兌假酒,山寨茅臺曝出驚人利益鏈”的報道觸目驚心,幾名罪犯在停屍房兌假酒,案值達200多萬,可5名被告二審僅僅被判有期徒刑3至7年,罰金多少則語焉不詳。這樣的判罰能不能震懾罪犯,是存有疑問的。罪犯對社會造成的危害,與其所受懲罰按説應該是有對應關係的,而本案中,罪犯受到的判罰與他們可能造成的危害似乎並不對等。如果由於法律過於溫柔,導致食品安全領域犯罪猖獗,那就該認真反思。

    第三是要打得持久。無論是問題食品、藥品,還是其它領域的犯罪,需要的都不是一陣風似的“嚴打”,而是一種持續的震懾。一提“嚴打”,就難免有權力淩駕於法律之上的嫌疑,就難免運動式、一陣風,就難免全國的不平衡,就難免主觀隨意性,就難免陷於治標而不治本的迷局。因此,重典治亂,貴在堅持,否則,食品安全領域的犯罪活動難免不像野草一樣,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