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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洋:國企海外分紅要向國民報告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0日 10: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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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週五有關首都機場高速路收費大部分盈利分紅給香港股民的報道,讀後令人浮想聯翩。記者查詢了在香港上市的北京控股集團最新年報,顯示其去年公路業務收入為3.9億港元,約合3.27億人民幣。其公路銷售成本為2.46億港元,約合2.06億人民幣。扣除稅收等其他成本,其公路業務盈利約合8000萬元人民幣,其中7000多萬人民幣用於股東分紅。換句話説,首都機場高速路的收費最終獲益的除了企業外便是境外股民。

  拋開首都機場高速路變公共資源為企業賺錢的“搖錢樹”這個問題暫且不論,就一家國有企業而言,每年8000萬元人民幣盈利,給海外股東分紅7000多萬元,而給作為大股東的出資人即內地國民只留區區千萬元,這種分紅方式本身也非常值得探討。

  中國有一批在國內具有超凡盈利能力的國企前些年紛紛跑到海外上市,這使得我們的國企既是國有企業,又是海外上市公司。如何扮演好一身二任的角色,合理解決其中的角色衝突,擺在每一家海外上市的國企面前。4月18日,《人民日報》署名文章《現金分紅,“鐵公雞”何其多》中説:“上市公司利潤增速放緩而公司高管薪酬增速迅猛的現象,令廣大投資者憤慨不已。而央企分紅海外與國內厚此薄彼、同股不同利等問題,也令內地投資者‘很受傷’。”

  厚此薄彼?確切地説,應當是厚彼薄此。彼是何人?此是何人?彼是海外股民,此是內地投資者,包括全體國民。我在3月30日今日快評《海外股民要向中國老百姓道謝》中,引用新華社《瞭望》週刊今年第10期披露的一組數據:“據2008年的數字,僅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移動、中國聯通4個公司4年海外分紅就超過1000億美元,而中國內地全部上市公司在此前18年裏給全體股民的分紅總額才剛剛超過2000億人民幣。”

  中國海外上市國企每年給海外股民分紅多少,究竟根據什麼,由誰説了算?是企業董事會自行決定,還是由代表出資人的國資委決定?倘若完全是由企業董事會自行決定,國資委在其中扮演什麼角色,負有什麼責任?國資委一年的開支經費是幾個億,難道不應當每年向全體國民提交一份國企海外分紅的報告嗎?

  在國內大把賺錢的國企,大都像首都機場高速路一樣,有壟斷經營的背景,有發改委調價為他們大把賺錢提供堅強有力的支撐,有全體國民忍受高物價給他們源源不斷地“輸血”。只是短期內讓海外股民看到我們的“大兒子”在家裏如何特別能賺錢,我們身為“家長”的讓“全家人”勒緊褲腰帶去支持國企的海外“面子工程”,也情有可原。但是,從國內掙8000萬給海外分紅7000多萬這種事情如果長期堅持,從“面子工程”轉為“利益輸送”,恐怕就要注意呢。

  令人奇怪的是,讓國企給國民分紅,只能拿出利潤的5%,最高也不過10%。怎麼給海外股民分紅時,簡直是“取之盡錙銖,棄之如泥沙”,大方得不得了呢?國資委官員有個“儲蓄論”,號稱不給國民分紅留在企業等於存在銀行的“儲蓄”。我一直懷疑這個“儲蓄”到用的時候還能剩下多少?為什麼不給海外股民也來一個“儲蓄”?我看還是每年一把一結賬好,你給海外分紅多少,至少不能低於這個標準給國民分紅,免得《人民日報》文章批評你們“厚此薄彼”。眾所週知,這當然是非常客氣的委婉説法。

(蘇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