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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洪:官員的“責任田”不是種地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6日 10: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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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南岸區規定,從今年開始所有機關幹部每人都要下鄉種地,每年累計時間1個月。為不耽誤正常工作,幹部種地的時間多選擇在週末。據悉,下鄉種地情況會納入年終考核。(5月5日《重慶晨報》)

  機關幹部高高在上不“沾地氣”,久而久之,必然體驗不了農民的艱辛,疏遠與人民群眾的距離。從這個角度説,官員親自下地勞作,有利於接觸基層,體驗生活,和群眾建立感情。筆者絲毫不懷疑官員租地種田的良好初衷,但這一做法如果作為一項硬性規定,恐怕值得商榷。

  機關幹部從事的是公務活動,他們的職責是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而不是從事租地種田這樣具體的工作。機關幹部租地種田,如果是純粹的個人業餘愛好,應該鼓勵提倡,但作為一項職能工作並納入年終考核實為不妥。

  其實,機關幹部職責在於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讓機關幹部以躬耕壟畝,並非是密切群眾的解決之道,也不是問題的關鍵。毋庸置疑,機關幹部需要“責任田”,但這個“責任田”不一定是種地。如果能夠經常下基層,了解農民的生産生活困難,並採取措施保障農業生産,幫助農民增産增收,這樣的職能定位肯定要比租地種田好得多。 (劉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