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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住房支出111元 選擇性統計的惡果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5日 16: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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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明

      根據統計局公佈的2010年國民經濟核算中對居民消費支出的統計結果,月均1123元的支出中佔比最多的前四位分別是食品類月支出400元,交通和通信類支出165元,教育文化娛樂服務類支出136元以及衣著類支出120元。而每月住房支出僅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

      “每月住房支出僅為111元”,頓時引來罵聲如潮。不錯,僅挑出這個誰也不信的“統計數據”,人們就知道統計工作何等離譜、統計調研的忽悠力度有多大了。相關官員和專業人員,本該知道發佈這樣的數據非挨罵不可,輿論非反彈不可,但他們卻沒有這種普通網民都具備的預測能力。於是感到事後需要補充説明,於是就有了一番解釋:國家統計局住戶調查辦公室官員在國家統計局網站發佈署名文章,對這一數據進行了説明。“人均111元並不包括購房支出,而且是租房戶和自有住房戶的平均數。如果按照戶來平均的話,這一數據為320元”。以再一次愚蠢,解釋上一次的愚蠢;以又一次惡意,證明以往的惡意。

      現行統計的城鎮居民居住支出包括水電燃料費、住房裝潢支出、維修用建築材料支出、租賃房租、取暖費、物業管理費、維修服務費等,不包括購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虛擬租金。按此統計口徑,公佈的“住房支出”依然不可信。就算承認這些新解釋和補充數據不離譜吧,你生活中有必需的購房開支,但他絕不將你這必需開支統計到消費支出中去,那些動輒百萬的房款和房奴每月擠出來的房貸,根本算不上“居民消費開支”,難道那都是國民經濟中來去無蹤的“飛錢”?都是居民的不必要開支?

      自有住房的那群人,為統計局“壓縮住房支出”提供了極佳條件。自有住房比例越大,現實購房投入越大,“現行統計”中的居民住房開支反而越小;並且,自有住房的人群向其他人輸出了他們的幸福——只要一“平均”或“分攤”他們不存在的開支,全國居民的住房支出便微不足道。

      據説統計方法是“隨機取樣”,這對造假或歪曲形不成障礙。若交給我統計任務,由我確定隨機取樣方法,我照樣可以用隨機取樣法拿到想要的數據。統計局在統計數據中其實有規律可循,其規律之一即:誇大國民收入;壓低生活支出。統計數據顯示國民賺錢容易而必要開支小,意味著本國生活壓力小,社會和諧,官員有功,這是“政績製造”。這樣,統計局職能得以擴展,兼了“政績製造局”身份,部門的“附加值”和政治資本就大大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