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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拆老建築再做倣古街 長沙:正在消逝的歷史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9日 16: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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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深處的予園公館。 記者 洪克非攝

 

  長沙:正在消逝的歷史

  在上任領導執政長沙期間,曾花費數億元對全市500多條背街小巷進行提質改造。當時的書記市長曾多次強調,長沙是座有2000多年曆史的古城,在背街小巷改造中要保護文物,保護小街的文化底蘊,彰顯歷史特色。但僅僅數年,當年費心保護、花費鉅資的一些街巷、公館又在“舊城改造”中拆損殆盡。

  “如果再不制止拆除老公館的行為,長沙的歷史文化名城稱謂將虛有其名。”一些文史專家指出,如火如荼的房地産開發後面,是地方GDP衝動和房地産商的暴利追求。

  4月,長沙吊馬莊予園公館內,老樹枝頭綠葉繁茂,一片春意盎然。陽光穿過幾根細細的葡萄藤,在院子裏繪出一幅迷人的剪影。如往常一般,劉奇琰老人吃過早餐後騎車到出版社上班。身後一扇兩米多高的木門,將這所公館顯赫的歷史隱于鬧市。

  不久前,從保護家宅,到與公權力的博弈,劉奇琰和他的予園公館,因為長沙市天心區古道巷有機棚改項目,被置於聚光燈下。

  而予園公館面臨的困境,只是長沙老公館命運的一個縮影。

予園存廢之爭

  高大厚重的麻石門楣上,雕刻著“予園”兩字。在高樓林立的黃興路與蔡鍔路之間,老宅獨有的青磚圍墻,紅磚平房,小青瓦,坡屋頂,安靜宜人。“流水帶花穿巷陌,歸雲擁樹落山村。”大門兩旁一副古舊的對聯,講述了這座公館顯赫的歷史和文化。

  據了解,予園公館是民國名醫劉建勳的舊居。1904年,劉建勳之父劉賁予被選送到日本陸軍士官學校學習,學習期間加入了同盟會,回國後就在長沙吊馬莊1號購買了宅邸。其後,劉賁予參加了辛亥革命、護國戰爭、護法戰爭和北伐戰爭,任湖南陸軍醫院院長和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參議,並購買了吊馬莊1號的一棟老宅居住。1938年,老宅毀於文夕大火。1945年,劉建勳在被燒燬的吊馬莊1號原址上重建了一棟三開間磚木結構中式公館,命名為“予園”。

  “每年夏天我們都會在葡萄藤下乘涼,很舒服。”予園女主人臉上溢滿對這座老公館的喜愛與留戀。自重建60餘年來,予園一直保存著其固有的風貌。就連蜿蜒在院子上方的葡萄藤,也還是那時種下的那棵。

  如今已是白髮蒼蒼的劉奇琰稱,其父劉建勳曾任過湖南公醫院院長,1949年曾積極營救參加湖南和平起義的民主人士。解放後,一直受到國家統戰政策的保護,予園的産權和使用權都得到了尊重。老宅也被眾多湖南省文史專家評為目前長沙市保存最好的民國公館建築之一。2005年,予園公館被列為長沙歷史街巷保護建築和長沙市第二批近現代保護建築。2010年6月,長沙市文物局將其公佈為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但在被確定為不可移動文物後不久,長沙市天心區古道巷有機棚改項目徵收指揮部(以下簡稱“棚改指揮部”——編者注)正式發佈公告,將予園公館列為徵收房屋。

  2011年3月10日,長沙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發出公告,將予園公館列入評估對象。3月24日,湖南中信發房地産評估有限公司發佈《房屋徵收分戶評估初步結果公示》,其中顯示,予園公館評估單價4531元/平方米,評估價值為1055542元。至此,予園公館徵收工作正式啟動,預計在今年6月底前結束。

  棚改指揮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予園公館已經位於棚改項目的紅線範圍,公館周圍的大部分房屋已被徵收,如果予園公館不徵收,其他居民會有意見。“而且經過前期的聽證、公示等民主過程,現在徵收工作已經是一種具有強制性的行政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如果産權人不配合,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徵收”。他表示,至於被徵收之後,予園公館將作何處置,則“不能由指揮部決定”。

  於是,一場博弈在劉奇琰與棚改指揮部之間展開。

  “那段時間,我寫了很多材料,包括公館的歷史、劉氏家族的歷史等等,市政府、文物局、指揮部,我都跑過去交給他們,希望引起重視。”劉奇琰説。

  媒體的連續報道引起了各級文物保護部門的重視。湖南省文物局就此致函長沙市政府,要求其責令有關部門妥善保護予園公館。4月7日,予園公館掛牌“長沙市不可移動文物點”。長沙市文物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為一般不可移動文物,予園公館因其建築的完整性,在長沙的老公館中具有獨特的保留價值,“必須力保予園公館”。

  4月19日,記者走訪了天心區古道巷,發現在公館周圍的民宅大多已被拆毀,其中不乏較新的樓房,四處堆積著磚瓦和垃圾。周圍幾棟居民房屋前也打上了“徵”字,還張貼了法院的強制執行公告。一些未被拆除的民宅兩旁都已立起了藍色的圍擋。棚改指揮部人員對記者的來訪十分警惕,聲稱負責人員均在外開會,建議到區委宣傳部了解情況。

  4月19日下午,天心區委宣傳部龔副部長告知記者,大小古道巷內居民約2150戶,房屋均有相當長的歷史,不少街巷路幅狹窄,消防、醫療等急救車難以通行;居住者多為年齡偏大的人員。張劍飛市長來調研時,要求尊重舊有規律,將此地改造建成“宜居宜商宜休”的去處。“有機棚改不是一味推倒重來,是適當改造,尊重歷史風貌。”

  對於予園公館的命運,他表示,不能把徵收與拆遷等同,但區裏僅負責徵收。至於當地如何規劃建設,據説是市規劃局在拿方案。對該公館的存廢,將組織專家和各方人員進行論證決定。

瀕危的城市老建築

  在陳先樞撰稿的《長沙老建築》一書中,長沙老公館被收錄的數量為37處。2010年上半年,長沙城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田野實地調查工作結束,長沙市城區共登記不可移動文物409處,其中僅新發現的近現代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就達250處,復查的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則又有52處。

  “原來的長沙城並不大,這些近現代建築主要分佈在舊城區的中心地帶。”長沙老建築研究者梁小進認為,正是這一原因,讓這些老公館的命運變得更加風雨飄搖。梁小進分析,在長沙老城之外擴建了面積數倍于老城的新城,但已成彈丸之地的老城仍然是這座城市的中心。老城一方面濃縮了城市的歷史文化,另一方面又成為現代城市商業的黃金碼頭。隨著舊城的改造和開發,長沙市一些經過改造後的大街旁邊再也看不到昔日公館佇立的身影,已有10多處公館相繼在近幾年內消失。

  以名噪一時的左公館為例。坐落在長沙市黃興南路福源巷37號的左學謙公館,曾是湖南省會長沙唯一一座保存得最完整的傳統公館建築。公館之主左學謙為民國時期的名人實業家,係長沙工商界元老,早年參加同盟會,參與創辦湖南電燈公司、湖南實業銀行、民生輪船公司,任過長沙總商會會長。左公館上下二層,屬於典型的中西合璧建築,是長沙始建最早的公館之一。但在2002年,該公館壽終於王府井百貨大樓的修建。像蔡鍔北路的左宗棠公館、麻園嶺的陳明仁公館、天心區唐家灣民國公館等,也先後消失。

  位於長沙市湘春路旁的西園北裏是一個老公館群,其中的趙恒惕公館還曾是韓國臨時政府駐地。一位居民告知:“街道已派人來這登記過了,説要拆遷。”曾被媒體關注的長沙市最後一個保存完好的會館——天心區福勝街11號“蘇州會館”,雖然還沒有拆除,但北側墻上的“拆”字和藍色的圍擋依然還在。與其命運一樣危險的還有相隔不遠的坡子街鴻記錢莊。

  長沙文史專家陳先樞對此悲哀地表示:“對於這些老公館,最緊迫的都不是説什麼保護的問題了,只要能不拆都很好了。”

  “人們都以為‘文夕大火’燒掉了整個長沙城,其實,老長沙城有大片未過火的區域,一些老建築火後又得到了修復,所以火後的長沙仍保留了古城原有的街巷格局和空間肌理。”陳先樞介紹説,長沙城的中心位置經歷了2000多年都沒有改變,這在全世界的大城市中也並不多。上世紀80年代以前,“大躍進”、“文革”期間雖也破壞了一些老建築,但老城區尚留存著傳統的歷史風貌。“但近年來,許多文物古跡、具有地標價值的街區和建築由於開發建設遭到破壞,走馬樓、柑子園、營盤街等這些老街,短短幾年就只剩下一個名字了。

老建築被拆背後的巨大利潤

  尤為讓人激憤的是遊擊坪4號公館的命運,其被列為文物3個月後就被拆除了。曾建在長沙市芙蓉區解放西路的遊擊坪4號公館,原為清代遊擊署的一部,也是辛亥革命元勳蔡鍔將軍專祠劃撥地,後成為抗戰時期長沙郵政公館朱公館。房主為長沙郵政部門負責人。該公館佔地150平方米,共兩層樓,建築面積約160平方米。2009年9月,長沙市啟動實施東牌樓棚戶區改造項目,並成為長沙市首例實施政府徵收的項目。處於項目內的遊擊坪4號公館由此陷入絕境。

  2010年6月9日,長沙市文物局公佈其為不可移動文物。2010年八九月間,長沙市文物局、芙蓉區文體局多次向當地的棚改指揮部交涉,明確提出遊擊坪4號等文物點的價值意義,要求暫時不予拆除。但在2010年國慶前夕,該棟老建築化為瓦礫。事後的調查處理決定中,遊擊坪4號公館的拆除被認定為拆遷公司“未完全領會指揮部意圖”擅自行動,對其處罰50萬元了事。

  對此,一些文物保護者直言,所謂的50萬元罰款“頂格處罰”非但沒有威懾作用,更會助長類似的違法行為。湖南省文物局的一位官員也表示,在城市開發的巨大利潤空間面前,上述法律中的處罰規定,顯得十分乏力。“在那塊寸土寸金的地段,相比背後隱藏的巨大開發利潤,這50萬元算得了什麼呢?”

  據了解,古建築的消逝並非長沙獨有現象,歷史名篇《愛蓮説》的作者周敦頤的避暑之地衡陽市“愛蓮堂”,也因開發而被迫拆遷,在附近擇地重建。昔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的蓮花池,早已成為教科書上的記憶和眾多房地産開發商掘金的必爭之地。一些樓盤的軟文中,“一代大儒周敦頤的‘愛蓮堂’”成為招商宣傳的噱頭。

  自1992年開始陸續走訪了每一棟長沙老建築的梁小進指出,如果再不制止拆除老公館的行為,長沙的歷史文化名城稱謂將虛有其名。他認為,如火如荼的地産開發後面是快速增長的GDP數字;岌岌可危的老公館背後是一座城市的魂和根。

  湖南一些法學界人士則對古公館建築的徵收或拆遷提出了法律程序上的質疑。湖南省法學會程序法研究會會長黃捷指出,法律規定政府徵收非國有財産中,公共利益必須有清晰的指向,並且應具有“政府提供具體的公共服務和不能滿足自身及特殊聯絡主體得利益”兩個要件。同時,棚戶區改造應該先利於原住民,進而全部人民得到享受。現在來看,實際結果很多是原住民利益受損,其他人是否受益更是難以直接衡量。真正受益者是從中賺取財富的資本利益集團。比如河西某廣場徵收價格為3800元/平方米,招商是68000元/平方米。這樣的徵收成了一種沽名釣譽的行為模式,涉嫌官僚利益集團與資本利益集團聯合起來搶奪民財,徵收行為必須從制度上和社會力量上得到制約。

一面拆老建築,一面做倣古街

  據悉,為平眾怒,長沙市有關方面決定對遊擊坪4號公館採取異地重建的方式還原。自此該公館原址往西行走300多米,被圍擋圈禁的蘇州會館抬頭可見。馬路邊一位小商鋪的店主告訴記者,前幾年政府投入鉅資將坡子街修葺一新,幾百米長的馬路上,都鋪設了青色條石,兩旁新建的多是倣古格調的特色餐飲館所。讓他不明白的是:為何一邊花費鉅款修建倣古建築,一邊有天然歷史文化韻味的古建築,卻要被拆遷徵收?

  湖南省文物局一位相關負責人也持有同樣觀點。他説,現在很多城市一面拆除真正的老建築、老街,一方面又花大錢做一些倣古街,實在不明智。因為,歷史不是隨意的製造。這種推倒真正的古物再進而建設倣古建築的模式,都是葉公好龍之舉。

  採訪中,有文物保護專家向記者表示,城市改造發展,是歷史的必然,但如何使發展和保護相輔相成,更需要執政者思考。

  他説,在上任領導執政長沙期間,曾花費數億元對全市500多條背街小巷進行提質改造。當時的書記市長曾多次強調,長沙是座有2000多年曆史的古城,在背街小巷改造中要保護文物,保護小街的文化底蘊,彰顯歷史特色。其中,11條歷史名街名巷得以修繕。

  2004年,長沙市政府就歷史文化街巷和歷史舊宅保護召開專題會議,明確潮宗街等11條街巷為長沙受保護的歷史文化街巷,蘇州會館等23處舊宅為受保護的歷史舊宅,並明確這些街巷、舊宅可按“修舊如舊”的原則進行保護性修復或改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

  但僅僅數年,當年費心保護、花費鉅資的一些街巷、公館又在“舊城改造”中拆損殆盡。

  陳先樞等人對此十分感嘆:“其實老建築也是一種不可再生資源,是城市個性的標誌。如果一個城市的發展僅僅是從不同的院落遷移至千城一面的高樓大廈,那這個城市還怎麼能夠理直氣壯地找出屬於自己的面孔?”

  湖南師範大學教授蔣先福則認為,目前的城市化進程與歷史保護已經形成對立,這樣做是非常可怕的。因為抹掉這段歷史記憶的現代化是反文明的行為,建立沒有歷史的鋼筋水泥叢林,是沒有靈魂的肌體。

  他同時呼籲修改《文物保護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對於類似的違法行為,應當追究肇事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上述湖南省文物局相關負責人認為,對於地方開發建設與文物保護的關係,各地應有一個系統的規劃。“不是説有的建築就一定不能拆,但是你要有法律依據,並有具體可行的建設預案。但現在實際上都沒有看到,讓人無法確信他們的保護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