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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國平:誰解孫楠王菲“吸毒傳聞”?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7日 10: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聲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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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娛樂圈的“毒禍事件”傳得如幻似真,內地更不開名指有知名導演、影后影帝、甚至天后級人馬涉嫌其中。對於被指為拆家,孫楠日前已發出聲明,但由於昨晚他原本要出席“MusicRadio中國Top排行榜頒獎晚會”領獎,最終卻被大會以“擔心其出現會對其他歌手不公平”為由,勸喻他只領獎不出席,令孫楠大感失望,且有感做法與頒獎禮的精神背道而馳,所以昨天下午親身站出來宣讀公開信交代一切,並宣佈放棄相關獎項。

  目前娛樂圈關於癮君子的“傳言”滿天飛,但究竟是不是謠言誰也説不清,我們能夠相信孫楠王菲等信誓旦旦的澄清吸毒的聲明嗎?信,也不能完全信。有些人沒憑沒據的可以質疑公眾人物,然而要想讓大家徹底認同僅僅有著切身利益的當事人的現身説法,可能還不太現實,因為缺乏權威性。據説,當初孫興莫少聰涉毒被抓時,其當事人一方分別也全部斥責為謠言,這就充分説明現在的群眾可不傻和好糊弄,質疑精神很強呢,於是筆者以為,孫楠王菲等澄清吸毒,為何不申請相關權威部門比如公安做公開鑒定或者回應呢?並且相關權威部門比如公安在此事件成為公共事件後也應該出面回應,引導,省得吵吵嚷嚷,越辟越謠。

  顯然現代信息社會,信息的來源層出不窮以及千差萬別,信息失真成為一大社會公害,特別是名人和公眾人物更加是首當其衝,甚至會造成他們很嚴重的個人經濟或精神損害,打擊和治理之,那是自然,不過在對待不確定信息的時候是不是有關部門或大家就可以輕易以謠言去定性,我以為,不可以。畢竟現代是公民社會轉型期,提倡公民言論自由中的重要一點便是保障公民言論哪怕是説錯話的權力,只要不是個人有意造謠誹謗,蓄意栽贓他人以及組織,那麼人們就可始終保持這種傳播和評論一些公共事件以及公眾人物信息的權力。事實上,當一個信息或不確定信息出來時,第一個敢説的人很重要,而盡力捍衛他説話的權力尤其重要。否則就有可能成為言禁的藉口,為了剷除謠言不惜禁止人們説一切話,特別是説那些不確定信息的話。往往大多數社會真相和正常輿論監督就在這種冠冕堂皇的藉口下化為烏有。

  還是這句話:孫楠王菲澄清吸毒,權威部門何在?這就要求,有關權威部門針對信息社會形勢,理當及時加大對各種各樣信息的甄別以及反應回應能力,而不是矯枉過正,以自己的不作為或瀆職去換取壓制民眾言論自由空間的藉口。為此那種負面事情出來新聞媒體第一時間常常讓當事人出面辟謠澄清的做法實屬可笑。甚至即使有權威部門來説明情況,也要拿出真憑實據,主動虛心接受群眾監督以及質疑,何況是涉嫌吸毒賣毒當事人的自我辯護?沒有政府權威部門“發言”的媒體報道和明星個人辟謠,其公信力在此幾乎全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