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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社論:“其他支出”是個筐 “三公消費”往裏裝?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2日 09: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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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儘管中央部門和陜西、廣西等地方近期陸續公開了2011年預算,且今年預算公開的範圍和深度進一步加大——但大多數被認為“不適宜”公開的預算條目仍隱藏在名為“其他支出”的大類裏,其中包括政府人員工資以及行政成本等。

  對預算公開,民眾一直是千呼萬喚,希望看到的當然不僅是公開的形式,而是要從中看清楚政府部門是如何花錢的。但這個“其他支出”的大量存在,無疑是讓預算公開打了折扣,使民眾最關心的“三公”消費有了藏身之所。民眾最希望看清楚的地方,卻以最模糊的方式公開,這不符合預算公開的本意。

  在國務院近期召開的廉政工作會議上,溫家寶總理再次強調,“推進財政預算公開,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設支出、行政經費支出預算和執行情況等都要公開,讓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錢、辦了什麼事,能夠有效監督政府。”在一些地方公開的預算中,“其他支出”往往佔財政支出比高達30%甚至40%,這種籠統含混的分類,顯然不利於民眾“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錢”,從而也無法“有效監督”。

  事實上,因為透明度不高,內外監督力度不足,這個“其他支出”在一些地方也就成了藏污納垢的所在。

  在2009年被調查的湖南省瀏陽市廣電局長的奢侈消費清單中,足浴中心、餐廳包廂、西餐廳、水療中心等都是通過“其他支出”列支。而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審計局在審計中也發現,“其他支出”有很多是支付獎金補助,吃喝招待、參觀學習,和一些不好處理、超標的費用,説穿了,“其他支出”很大程度就成了“三公”消費的代名詞。

  一些地方和部門在編制預算時之所以愛用“其他支出”,一是因看不到具體支出用途,人大審議時好通過;二是預算法規定,年度中財政資金在科目間“流轉”不需人大審批。如果這兩個原因屬實,那人大的審議是否合格就值得追問,連具體用途都沒搞清楚,怎麼能審議通過呢?如果人大的審議關沒有把好,後續的“流轉”自由度又大,“其他支出”自然就會被濫用。

  預算公開的目的就是為了讓老百姓看得“清清楚楚”,不允許任何模糊地帶的存在,否則就難以取信於民。而目前很多公開的預算中“其他支出”都是數一數二的大支出,有如此高比例的不透明存在,預算公開的效果可能適得其反。所以,當前最緊迫的要求,是各級人大在審議過程中加強把關,要區分到底哪些支出確實是無法歸類,哪些是不願意被清晰歸類,要盡可能擠乾“其他支出”的水分,不能任由其矇混過關。

  預算公開必須要逐步消滅這種不透明的“其他支出”,從長遠來看,應考慮更換成讓民眾“看得懂”的預算科目分類。據相關專家介紹,預算有兩種編制方法,一個按功能分類,一個按經濟分類。目前公開的多為按功能分類的預算,但實際上按經濟分類的預算更能反映公務開銷狀況,民眾也更容易看得懂。一些中央部門和地方省份也已經進行了相關試點,期待能儘快普遍推廣。■ 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