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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聖祥:房價目標要聽取民意本該是程序常識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31日 10: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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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種意義上,房價目標其實是一張檢測地方政府樓市調控決心的“試紙”。因為,無論在文件中説的多麼好聽,唯有與官員利益直接挂鉤時,此刻的表現方才最為真實可信。那麼,讓我們看看這張“試紙”吧:毋庸諱言,檢測結果讓公眾感到大失所望。幾乎所有的地方都選擇了將房價目標與GDP增幅挂鉤,僅有北京一地提出“穩中有降”,其潛臺詞再清楚不過:地方政府普遍支持房價繼續上漲,年度增幅基本瞄準10%左右。這難道就是所謂“史上最嚴厲的樓市調控”嗎?

  眾所週知,在基數已經很高的前提下,看似不高的相對數增幅其實是一個純粹的調控幻覺;在絕對數上,今年10%的房價增幅比去年15%的房價增幅可能還高。如果與民眾的收入增幅相比,更是不可同日而語:同樣是10%的增幅,年薪十萬隻增加了一萬,百萬房産卻增加了十萬,房價收入比只會越拉越大。房價目標本是作為一種責任約束的方式,比肩GDP增幅的房價漲幅卻完全將之架空。

  要想真正實現樓市健康發展,落實地方政府責任是根本的前提和最大的關鍵。因為,中央調控樓市的決心即便再大,也經不住地方落實的陽奉陰違。然而,通過制定房價目標這張“試紙”,地方政府的底牌已經盡顯無疑;與此前多番中央樓市調控的遭遇相比,新“國八條”遭遇“腸梗阻”的局面依然沒有改變。能夠看得出來,和仿佛遭了愚弄的公眾一樣,住建部對此同樣感到了不滿。“根據聽取意見的情況,酌情調整已發佈的調控目標”,措辭雖然非常委婉,但是對於房價目標“試紙”檢測出來的地方敷衍態度,住建部的不滿意已經足夠明確。

  住建部在通知裏特別強調,“確定年度房價目標時,要在本地區內聽取社會的意見”。聽取民意是程序正義的本質需要,其實在現代政府行政理念裏,這只是一個常識而已。政府在作出與民眾切身利益關係密切的決策時,應該在程序上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這早已寫進了有關中央文件裏;可是,地方政府在制定房價控制目標時,居然沒有一個地方想到要徵求民眾的意見,全部都是自己拍腦袋自己説了算!

  與民生利益攸關的政府決策應該徵求民眾意見,這樣的程序正義常識居然需要住建部通過發通知的方式來提醒和糾正,這甚至比房價目標的敷衍塞責結果,還要令人感到心痛。尊重民意體恤民情,不能只是寫在紙上説在嘴上,更該將之作為基本行政原則體現在政府行動上。相比房價目標的約束,民意的約束才是最有力量的約束;而要讓民意的約束真正展現出力量,光是住建部發通知顯然遠遠不夠——既然房價目標可以成為文字遊戲,為什麼聽取民意就不會成為形式過場呢?

  迄今為止,所有城市的房價控制目標,只有北京出現了一個“降”字,公眾當然很不滿意;接下來要看的是,公眾的嚴重不滿意,將怎樣影響地方政府對房價目標的“酌情調整”。(舒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