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穆峰:誰該為超市進場費買單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30日 10: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據《中國商報》報道,數據顯示11家上市零售企業2009年的平均凈利潤率僅為3.15%,而13家上市供應企業2009年的平均凈利潤率則高達18.96%。

  從年初到現在,零售關係一直是熱門話題,先是供應商不堪被零售商以收取進場費的方式“壓榨剝削”,讓零售商成為眾矢之的。這次又是零售商哭窮:我們沒賺多少,供應商比我們利潤高。究竟誰是誰非,莫衷一是。

  其實,進場費不合法,但有一定的合理性。不過,大家對進場費有誤讀,它不等於“進店費”。進場費主要有合同內和合同外兩種:合同內收費主要為上架費、月返費、廣告費、促銷費、年節費、毛利補差等;合同外收費如條碼費、端頭費,促銷活動中的條幅、花籃、燈箱、人員管理等費用。零售商提供了自己的勞動與服務,通過貨架、端架和堆頭的陳列銷售,在開展各種營銷服務後,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一定的費用是合理的。

  其實,零售商與供應商的博弈也不是一邊倒:大品牌、強勢企業在和零售商的博弈中,往往比較強勢,因為“沒我的商品,消費者不買賬”;而很多中小品牌就不同了,在和零售商的較量中往往處於劣勢,尤其是碰到渠道資源豐富的大型零售商,也是“有苦説不出”。

  總之,零供關係的矛盾是利益分配的問題。進場費出現的根本原因是中國製造業與零售業發展不均衡所致,也就是製造業比較發達,擁有市場的定價權,而零售業卻相對滯後,也只能通過收取各種費用賺取更多利潤。同時,相關法規明細條文的缺失等因素也促使進場費在商業領域長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