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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凱:轟炸利比亞的合法性究竟在哪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5日 09: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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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的時候,我還在上初中。那時我非常堅定支持美軍打薩達姆,原因又紅又專:因為我一直被教育,只要是侵略者就沒有好下場。薩達姆是一個侵略者,所以自然沒有好下場,有人打他,活該。

  2003年的時候,我已經快讀完研究生了。我還是很堅定的支持美軍打薩達姆,原因仍然很簡單:這樣一個草菅人命的殘暴獨裁者,早就該滾蛋了。

  我是到了美國之後,才開始重新思考自己的立場的。重新思考不是因為我覺得薩達姆不應該下臺,或者不應該被絞死。重新思考的很大原因是,美國國內對那場戰爭有著廣泛的辯論,促使我在一個更廣義的層面上思考這件事情。

  如果用一句話總結第二次伊拉克戰爭,那就是英美在一個錯誤情報的前提下-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入侵了一個主權國家,推翻了一個政權,而這個國家有一個殘暴的獨裁者,並且這個政權是與英美為敵的。

  在入侵伊拉克的問題上,如果你覺得這件事情是完全黑白分明的,英美完全是站在了正確的一方,那你大概完全忽略英美內部都存在的強大的反戰聲音,更不要説國際上對此事的不認同(西歐很多國家就反對)。不説遠吧,奧巴馬在競選期間最經常提起的一件事情就是他是最早反對伊戰的人之一,而他的對手,開始是希拉裏,後來是麥凱恩都支持了一場錯誤的戰爭。我前段時間剛剛讀完了布萊爾的自傳《旅程》和小布什的自傳《抉擇時刻》。兩個人的自傳中最重的重點都是在為伊拉克戰爭辯護。布什與其説是在辯護,不如説是在重申他的立場。布萊爾寫得比布什好得多,他沒有指望能説服反戰的人,他主要説的是:你可以認為入侵伊拉克是一個錯誤的決定,但是你不可以説我是通過捏造事實來製造藉口入侵伊拉克的,而且請仔細聽我為什麼做出入侵伊拉克決定的理由,我是經過深思熟慮,而且那時覺得,現在仍然覺得這是最有利於我們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決定。

  我反思伊戰是出於一個很簡單的問題:英美究竟有沒有權利入侵任何一個他們認為對他們的安全造成威脅的國家?這個事情的界限究竟在哪?這裡的背景是,英美,主要是美國,有軍事實力推翻這個世界上,除了少數大國以外,絕大多數國家的政府。英美當然和前蘇聯很不一樣,伊拉克也絕對不是捷克或者匈牙利,因此英美的坦克開進巴格達和蘇聯坦克開進布拉格或者布達佩斯完全不一樣。但是在另外一個層面,這些事件又驚人的相似,那就是大國的坦克開進小國的首都。請問,究竟是什麼標準來決定一個大國該不該把坦克開進小國的首都?這個標準又由誰來定,由誰來監督?

  如果英美真的是無私的全球正義捍衛者,那這件事情也比較簡單。可事實不完全是這樣,這兩個國家至上的仍然是自己國家的利益,“正義”在國家利益面前永遠都是排在後面的。可不是?日本有那麼多戰犯沒有審判就直接被美國釋放了,不就是因為朝鮮開始打仗;薩達姆就是美國部分的武裝起來的,因為要打擊伊朗;阿富汗的遊擊隊和聖戰者中的很多都是中情局資助的,為了對前蘇聯,他們中的一些最後把槍口對準了美國;就在最近的中東,美國的立場也缺乏一致性的:打利比亞,壓埃及,然後對巴林和沙特對示威者的鎮壓,甚至對也門的血腥鎮壓,基本上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要忘了,就在不久前,卡扎菲還被英美視為座上賓,因為卡扎菲放棄核武器的行為證明了伊拉克戰爭的正確性。

  千萬不要誤解我,所有這些問題,並不意味著轟炸利比亞不正確,或者驅逐卡扎菲不正確。但我們所面臨的基本矛盾並沒有因此而消失:轟炸利比亞的合法性究竟是什麼?炸到什麼程度?炸到什麼結果?怎麼炸?

  合法性也許可以用聯合國的決議來解釋。但聯合國決議的語言非常模糊,存在無窮多的解讀。什麼叫“用一切必要的方式”阻止卡扎菲“屠殺平民”?可不,才炸了幾天,盟軍內部就出現了分歧,美國國內也出現分歧,更不要説那些本來就不贊同使用武力的國家,這裡面不只是中國和俄國政府,還有印度,巴西和德國。德國剛剛宣佈退出北約的海上巡邏。聯合國決議的語言模糊幾乎是必然的,因為讓這麼多有著完全不同目標的國家同意任何事情都很困難。《紐約時報》的David Brooks寫得妙:語言寫得模糊,可以讓所有的國家都用自己的方式來解讀,然後讓每個國家都覺得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結果。

  所以,整件事情説到底,就是兩個極端之間的妥協:一個幾乎沒有功能的民主(聯合國)和一個有效的國際獨裁(美國及其盟國)。請注意,獨裁在這裡是當作一個中性詞用的,不是一個貶義詞。民主有合法性,但幾乎不能解決任何問題。獨裁可以真正決定和實現事情,但獨裁者並不總是“仁慈”和“無私”的。再多想一步,在一個國家內部,我相信很多人都傾向同意,民主要優於獨裁,即便民主不完美。我們都相信,一個人有很多不應該被剝奪的權利,即便這個人再詭異,再不招人喜歡,再不合群。到了國際關係,這些關係還存在嗎?民主(聯合國説了算)和獨裁(美國説了算)哪個更好?什麼是一個國家不可被剝奪的權利?不被“干涉內政”算不算一個?

  這篇文章寫好後,我放了兩天,今天拿出來又改了一下。不過今天看到芝加哥大學的Casey Mulligan教授在紐約時報上寫了一篇短文,大意(如果我沒有讀錯的話):別折騰了,像利比亞這樣的産油國,就是被獨裁的命。走了卡扎菲,下一個很有可能還是玩獨裁。他的原話是:

  即使美國及其盟國在對忠於利比亞長期的獨裁者卡扎菲的力量使用武力,經濟指標顯示幫助利比亞的反叛者既不會減少壓迫也不會以利比亞實現民主為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