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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雲鵬:“瘦肉精”肉做火腿腸,雙匯社會責任感忒薄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7日 10: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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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在河南省孟州市、沁陽市、溫縣和獲嘉縣等生豬産區調查了十幾家養豬場,發現生豬養殖環節違禁使用“瘦肉精”幾乎成了一個公開的秘密。據一個名叫曹復興的豬販介紹,去年以來,他往河南雙匯集團下屬的濟源雙匯公司賣過不少加“瘦肉精”的豬,且由關係熟悉的生豬採購業務主管負責接收,所以一般都不會被檢測出來。(據20011年3月15日央視新聞頻道播出的315特別行動《“健美豬”真相》)

    令人覺得十分可笑的是,就在這家用瘦肉精豬肉做火腿腸的濟源雙匯食品有限公司的大門口,書寫著醒目的八個大字——“誠信立企、德行天下”。而在其連鎖店和加盟店裏,有關宣傳雙匯冷鮮肉“十八道檢驗、十八個放心”的字樣在店裏隨處可見。真是十足的“當婊子又立牌坊”,嚴重玷污和褻瀆了企業道德。

    什麼是“瘦肉精”,它是一類動物用藥,包括鹽酸克侖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硫酸特布他林等,屬於腎上腺類神經興奮劑。把“瘦肉精”添加到飼料中,可以增加動物的瘦肉量。但國內外的相關科學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會對人體産生危害,常見有噁心、頭暈、四肢無力、手顫等中毒症狀,特別是對心臟病、高血壓患者危害更大。長期食用則有可能導致染色體畸變,會誘發惡性腫瘤。近幾年,各地“瘦肉精”豬肉致人中毒甚至死亡的案例時有發生。

    為維護消費者飲食安全,我國政府明令禁止並嚴厲打擊使用“瘦肉精”。早在2002年,農業部、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發佈公告,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鹽酸克侖特羅和萊克多巴胺7種“瘦肉精”。200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規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對使用“瘦肉精”養殖生豬,以及宰殺、銷售此類豬肉的,將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責任。“網上整天報道這個,在哪查住了,判了一年多,拘留幾個月。”對於法律的制裁,養豬戶心知肚明,濟源雙匯公司不會不清楚的。

    然而,匪夷所思的是,“瘦肉精”豬肉還是流入了雙匯這樣以質量把關嚴格著稱的知名肉製品企業。按道理説,加“瘦肉精”喂出來的豬,就算是在養殖環節沒有被發現,還有販運、屠宰和銷售環節,應該受到查處。可是,“瘦肉精”豬肉卻總是過五關斬六將,順利進入雙匯公司,奧妙何在?

    一句話,利益驅使,內外勾結。對於養豬戶來説,“俺也吃肉的,俺也不想加”。問題是,“不加也不中,都叫加了,你不加咱的豬賣不了。”原來,他們偷偷在飼料中添加“瘦肉精”,主要是為了滿足一些買豬人的要求。這是因為,儘管一頭豬加“瘦肉精”的成本才幾元錢,但看上去賣相好、容易出手,能比每頭普通豬多賣幾十元錢,養一百頭豬就可以多賣幾千元,怎能不叫一些養豬戶會鋌而走險?而在豬販曹復興看來:“我給你説往雙匯拉豬,雙匯名義上不要‘加精’的豬,可是他專要‘加精’的豬。”為啥?“出來的肉好出手啊”。

    顯而易見,“瘦肉精”喂的豬能夠順利進入雙匯公司,並不在於這種豬停喂“瘦肉精”一週後就檢測不出來了,而是由於雙匯公司負責生豬採購業務的主管宋洪亮親自接收。正像豬販曹復興所説的,對於加“瘦肉精”喂出來的“加精”豬,濟源雙匯公司一般都是暗中收購。得了,奧妙就在這個“暗”字上。至於“暗”中的利益分割默契,則是需要徹底追究的。

    其實,在消費領域出現的不和諧因素中,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矛盾是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而經營者的社會公德和社會責任感缺失,則是造成這種問題的主要原因,就像雙匯公司那樣昧著良賺黑心錢,而無視企業社會責任與道德操守。因此,著力加強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尤其是在那些與消費者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企業行業裏,強化道德自律,倡導誠實經營和講究信譽,切實踐行“道德工業”理念,增進企業社會公德和責任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形成“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信用文化,積極構建新型“道德工業”,才是實現“消費和諧”之基,進而從源頭上構建消費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