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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遇哲:N次降價不如一次醫藥分家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9日 15: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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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發改委決定從3月28日起降低部分抗生素和循環系統類藥品最高零售價,共涉及162個品種。(3月8日《廣州日報》)

  這已是發改委近7年來第27次下調藥價,但老百姓仍普遍反映看病貴。政府政策善意緣何難以惠澤普通老百姓?“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乃癥結所在。每當國家指定的藥品降價後,就會陷於“代理商停止進貨、醫院停止開方、藥廠停産”的尷尬境地,成為名副其實的“降價死”。此前有媒體報道,杭州市某平價大藥房,開業3年間3000多種藥品因降價沒了蹤影。更有甚者,一些“降價藥”新瓶裝舊酒,經改名變新藥,高價再上市,把降價變成了漲價。於是,降價幅度看似不小,減負金額也很可觀,卻只停留在理論層面,並不能從夢想照進現實。

  “降價—消失—出現新藥品—再降價—再消失”,藥價調整為何遭遇“西西弗斯命運”,值得反思。一言以蔽之,單純降價行為沒有真正觸及看病貴的根源,即“以藥養醫”的體制。在這一體制下,藥品的高利潤拉動醫院的經濟效益,醫生開藥拿提成的潛規則大行其道。醫療機構、醫生和藥企通過藥品銷售構成利益聯合體。當下調藥價損害到他們的共同利益時,就會極盡能事加以抵制。首先,醫生拋棄降價藥,改用價格更高的同類藥代替,隨著醫院對藥品需求量的銳減,企業開始調整産品結構,轉而開發更有利潤的産品。

  在市場經濟下,政府沒有權力制止企業停産降價藥的做法;同時,由於信息不對稱,患者也無法監督醫生開高價藥的行為。面對藥企和醫療機構的“軟抵抗”,我們幾乎無還手之力,只能眼睜睜看著降價效果遁于無形。因此,靠下調藥價為看病貴減負的美好願景,也不可能通過政策層面的小修小補予以實現。

  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全國政協委員劉鳳去年調查了全國範圍內的125家鄉鎮衛生院,發現“藥品收入佔整個衛生院收入的70%到80%”。鄉鎮衛生院服務的是低收入的農村消費群體,看病貴更是他們不能承受之重。N次下調藥價,不如一次醫藥分家。唯有打破以藥養醫的傳統體制,斬斷寄生在藥品利潤上的利益鏈條,遏制醫生用藥“只選貴的,不選對的”利益衝動,才能從根本上扭轉看病貴的局面,真正讓老百姓得到實惠。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衛生部黨組書記張茅表示,國務院辦公廳剛剛印發《2011年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安排》,將在縣一級做到醫藥分開,堅持縣醫院的公益性。期待公立醫院改革的提速,“醫藥分家”做法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早日全面推廣,緩解更多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