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子在淵:對“天價拖車費”的三個追問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5日 09: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處置一起車禍,廣州花都區新城汽車運輸服務部竟然開出了6萬元的天價吊車費用,該交通拯救隊隊長回應説“冒死清障”就應有高回報。日前廣州市公安、物價等部門聯合對此展開了調查。

  有意思的是,該交通拯救隊聲稱是挂靠在廣州市交通集團交通拯救有限公司下面經營車輛救援業務的,可後者卻出來現身喊冤,回應説他們與“新城汽車運輸部”無任何關聯,公司不可能將賺錢最多的拖吊車業務分包給其他單位。如此一來,天價拖吊車費用一事變得越來越複雜了,有必要對此作出一些未竟之問。

  追問之一,據花都物價部門負責人表示,這個“新城汽車運輸服務部”因逃避年審,已失去了交通拯救的經營資質,更不具有向車主收費的資格。可為何這個不具有拯救資質的拯救隊,卻在車禍發生後能得到交警的通知,到場清障呢?這是否表明,讓誰來高速公路“拖吊車”,取決於執法者的主觀意願?果如此,這背後有沒有暗藏什麼“潛規則”?而且“新城汽車運輸服務部” 在變更經營範圍後,只有普通貨運的經營資質。可對此經營範圍的變化,物價部門竟然説由於其沒有報備,所以不知情,似乎也説不過去。難道我們的部門只是坐等公司上門來報備嗎?而倘若不報備,就不去監管,就可以任憑失去收費資質的拯救隊,漫天向車主亂要價?

  追問之二,天價拖車費的交通拯救隊隊長説,在繁忙的高速公路上完成起吊、拖車、清理現場等工作,很危險,冒死清障應該有高回報。這個理由看起來更是荒唐,也經不起推敲。照此邏輯推理,電力維修工和電力打交道,地鐵施工者在地下挖隧道,都是危險性操作,因而也都可以要高價、天價?甚至連道路施工者在高速公路上工作,也應算入危險性操作中。而且拯救隊隊長説當日出動的兩輛吊車,是拯救隊從其他公司雇來的,每輛費用是1.6萬元,拯救隊又加收了6250元。請問這個成本是如何算出來的?恐怕只有他們自己心裏最清楚。

  追問之三,車輛救援,作為一項公共服務,費用應由政府制定。特別是高速公路上的車輛救援,不能任由拯救隊説了算。“路外作業”拖吊費用靠車主與拯救隊協商議定,可一旦拯救隊是壟斷經營,在監管缺位下,車主又有何議價能力?當初湖北荊州的“天價撈屍”一事引起了公眾對撈屍這項公共服務卻被壟斷經營的質疑,今天不時出現的“天價拖車”是不是也有著類似的嫌疑?(子在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