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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寧:接受民意,車船稅降了“身價”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4日 10: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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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大常委會23日審議的車船稅法草案二審稿吸納民意,對原草案規定作出大幅調整,降低排氣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車的稅額。(新華網2月23日)

  在這次《車船稅法》的立法過程中,最大的亮點莫過於廣納民意、開門立法。2010年10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草案)》在網站上公佈,過了一個月,總共收到了近10萬份書面意見。其中,贊成草案將行政法規上升為法律的有35779條,佔36.77%;要求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有53137條,佔54.62%;反對制定車船稅法的有8379條,佔8.61%。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的工作人員發現,這次民眾參與立法的熱情,遠比想象的要高。

  在民眾呼聲中,《車船稅法》二審稿降低了排量在2.0升以下的乘用車單位稅額。這讓提意見者看到了希望,也讓立法更加體現民意。降稅是其一;更關鍵的是,民眾意見得到尊重,這對以後立法有深遠意義。

  義務催生權利,權利承擔義務。我們由衷地看到,納稅人在納稅方面越來越“斤斤計較”,用一篇評論的話説就是:中國進入了“納稅較真”的時代,這與之前《瞭望》週刊提出的“稅感時代”異曲同工。

  在全民進入“稅感時代”的同時,稅收立法和執法以及政府行政,都要與之同步。不然,就不會協調發展,問題積累得多了,還會引發大的矛盾和衝突。這幾天,有關“饅頭稅”的爭議正熱鬧,稅務部門對此進行了解釋,讓人看到了“稅感時代”政府部門與納稅人的積極互動。當然,這些只是皮毛,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才是關鍵。政府通過強化預算功能、政務公開等形式,依法尊重人民意志徵收稅款,讓人們明明白白納稅、清清楚楚知道用之於何方,這才是政府適應“稅感時代”的應有舉措。在這些方面,政府顯然還不夠適應,做法還不夠到位。

  就拿稅收立法來説,稅法“條例”現象現在十分突出。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我國目前施行的16種稅收,除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兩稅種制定了《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外,另外1個稅種是國務院“條例”,還有13個是國務院“暫行條例”,其中最長的一個是車船稅,有近50年的“暫行”歷史。

  “條例”,特別是“暫行條例”,意味著我們目前所繳納的稅收沒有通過全民的意志,是政府命令,這除了讓稅法的剛性和權威大打折扣之外,更是對納稅人的不尊重。因此,結束稅法“條例”形式,特別是“暫行”的歷史,將稅收立法上升到人大層面,尊重法定權限,尊重人民意志,不僅可以提升全民的稅法遵從度,促進依法誠信納稅,而且對於民主發展、社會進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雖然《車船稅法》的立法很多地方值得肯定,但是對於稅改整個大局來説,其所佔比例很小,分量不大,只是走了一小步,後面的路還很長,需要再接再厲,持之以恒。(李 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