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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截留“養命錢”當以濫用職權罪論處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3日 14: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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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畢文章

      近年來,地方政府截留國家下撥資金的事情時有發生。河南省蔡縣大量截留防艾資金,在原縣委書記楊松泉大約1000萬元的涉案金額中,相當比例與“防艾”資金有關,他連溫家寶總理給艾滋病人的壓歲錢都敢貪污。其實,上蔡縣只是個“小蝦米”,現在已經揪出來了“大鯊魚”。

      甘肅文縣是“512”地震重災區,地震中倒塌房屋和無法再居住的危房佔了總戶數的78%。國家為甘肅劃撥了重建基金256億元,均已劃撥到位。近日記者調查發現,文縣多處援建房不同程度出現質量問題,部分災民無法入住,至今住在救災帳篷裏。國家劃撥的中央重建基金中有8000多萬産業重建基金至今沒有發放,被當地政府變為借款。(1月13日《京華時報》)

      我見過無恥的,沒有見過這樣無恥的。國家下撥給災區群眾的“養命錢”,官員竟敢借給他人收取利息,真是豁牙子拜師傅——無恥(齒)之徒,這簡直是令人髮指。新建的房子房樑已經斷裂,不得不用角鐵加固;室內沒有廚房,冬天只能在室外做飯;房子建成以後房頂沒有上樑和瓦,群眾沒錢上瓦只能閒置。這種黑心腸的官員們要是不受到法律的嚴懲,老天爺真是瞎眼了。

      一位當地政府官員稱,文縣政府至少截留了1億元左右中央重建基金。我就不明白了,截留資金數額如此巨大,上級政府怎麼就不管不問呢?國家有關部門也難辭其咎,為何不進行跟蹤監督呢?由此可見,我們對下撥資金的管理無疑就是篩子裝面——漏洞百齣,很容易讓不法分子鑽空子。文縣只是一個小小的縮影,其他地方也存在著這種事情,有關部門難道不應該好好地查一查嗎?誰敢保證其他地方政府就不比文縣的性質更惡劣呢?

      要杜絕發生地方政府截留群眾“養命錢”的事情,僅僅依靠制度是無濟於事的,必須充分發揮法律的作用。我個人認為,這種行為應該以濫用職權罪論處。所有的專項資金都是國家惠民的具體體現,作為地方政府本來應該嚴格按照要求落實好國家的政策。然而,官員們卻濫用職權,肆意踐踏國家的尊嚴,這在法理上是一種“情節非常惡劣”的行為。必須依法嚴懲,絕不姑息。否則,後患無窮,害莫大焉。

      國家每年都會為群眾下撥大量的專項資金,可是,這些錢有相當一部分被地方官員侵吞。其結果是敗壞了國家的形象,影響了政府的聲譽。因此,必須建立相應的制度,並且發揮法律的作用,嚴懲不貸,以儆效尤。讓專項資金成為群眾的“養命錢”,堅決不能成為貪官污吏的“盤中餐”。要做到這一點,任重而道遠,絲毫也不能馬虎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