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童大煥:禁止群租是在保護承租戶嗎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30日 10: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武漢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了《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在新規中,對於分割出租行為有明確規定:出租住房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如果出租人違反了上述規定,將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這實際上是禁止群租。同時還規定地下儲藏室不允許出租……這樣做的目的,應該是為了讓承租人保持基本的體面和尊嚴,不居住在過於窄小的空間裏。但它的實際效果,可能會使房屋供應更為緊張,加劇了供不應求的市場局面,從而助推房租的上漲。

  以北京為例,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期,很多大學的研究生住地下室是司空見慣的。那時候的住房供應緊張局面肯定不如今天。如今北京每年凈增的外來常住人口60萬以上,其中相當一部分人不可能馬上買房,因此租房成為惟一選擇。但是一面消滅城中村,另一面還嚴厲禁止房屋分割出租和地下室出租,事實上是對公眾租房權利實行“圍追堵截”:不是租得租不起的問題,而是租得租不到的問題。

  據我所知,現在北京很多房地産仲介都在游説出租戶將房子交給他們代租,並一再承諾打隔斷不會用一枚釘子。這充分説明群租有非常大的市場需求。

  政府制定政策時,應走出包辦一切的“父愛主義”思路。在大量的行政管理中,應該堅持的恰恰是“放權”,保護當事雙方自由、平等的權利。相關監督管理機構則只需堅持督促雙方堅守“安全、守信”的原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