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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吟:選幹部還是選“孝子”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30日 10: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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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魏縣縣委書記提出了“德孝治縣”的理念,建立幹部德孝考核機制。提拔幹部必須有父母的德孝意見證明,無德不孝一律不考慮。據統計,目前該縣已有3名科級幹部8名股級幹部,由於德孝行為有瑕疵未被重用。(中國新聞網12月28日)此言一齣,立馬在網上引發熱議,贊成者評彈者兼而有之。

  最近,全國一些地方,如山西河津市、甘肅金昌市等地,相繼制定了將孝與不孝作為幹部提拔的標準,引發眾多褒貶不一的議論。之前,廣東廉江市在公選20個副科級領導幹部中,也曾加進了同時對候選者的家人(含父母和配偶)進行面試的內容。廉江市委書記稱這一創新使競選者面臨全新挑戰。(人民網2009年4月10日)因此,這類注重孝的舉動需要廓清是與非。

  誠然,招選幹部需要德才兼備。近年來,一些官員確實在思想品德方面出了一些問題,引起社會關注。其中,“不孝敬父母”也是一個引發公眾詬病的表現。所以,地方組織人事部門把“不孝敬父母”列入官員晉陞考核的內容,不是毫無道理。但涉及一個問題:如何看待“孝子”。

  “孝子”古之有説,簡言之,就是孝敬父母孝敬長輩。但別忘了,古之還有“忠孝不能兩全”的觀點。分析某些“不孝”現象,也確有兒輩抵制父母不正當的要求、不合時宜的舊觀念的問題。比如,兒輩發現父母有貪污受賄行為,敢於揭發舉報,表面看是“逆子”行為,但實質上彰顯正義良心。假若把這種“逆子”行為也視作不孝,那麼,也就失去社會公理和正氣。此外,一些地方由於種種原因,兒輩與父母爭家産,也成為人們分析孝與不孝的一個視角。解決家庭成員家産爭分只能由法庭依法去處理,不能憑什麼孝與不孝去定奪。

  而評價一個官員“孝”與“不孝”,也需要出臺相關具體標準。據筆者了解,至今未見各地出臺這方面的標準,只憑人們“七嘴八舌”的感覺。在這種情況下,匆匆出臺“不選不孝子”的舉措,恐怕就有“一竿子打下一船人”之慮。

  強調選官注重正確的政績,是國情所需,是人民所望。政績之重要是選好官與選好人的一個重大區別。官員能夠在公眾中起到主心骨領路作用,除官員的正確人生觀外,作出實實際際公眾認可的政績才是有説服力的含金量。一些官員尤其是一些甘當老好人,一些在父母心目中是孝子的官員,之所以在廣大公眾中沒有威信,就因其缺少膽識和能力,在複雜局面前不知所措,無法完成人民的重托。

  孝子未必就是稱職的官員。廓清選幹部與“孝子”的關係,對於人們準確理解幹部選拔標準,培養有理想、有素質、心繫天下的人才不無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