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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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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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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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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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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2016年3月11日
2月28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責令新浪、騰訊等網站依法依規關閉任志強微博賬號。國家網信辦發言人姜軍發表談話稱,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依法關閉任志強微博賬號。
任志強及其微博,近日以來因發表了一些錯誤言論而成為了廣大網友和媒體關注的焦點。細究其言論本質,挑戰了相關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制度底線,觸犯了國家利益和網民合法權益底線,逾越了我國互聯網管理制度的底線和紅線。現在關閉其微博賬號,是依法開展網絡空間治理之舉,合理合法、有理有據,也符合廣大網民的意願和期待,更是網絡空間的治理需要。
具體來説,任志強此番言論至少有三個錯誤。一是作為名人,把黨和人民割裂對立,否定黨的領導,挑戰憲法規定。任志強在微博上稱,“人民政府啥時候改黨政府了?花的是黨費嗎?”這句話,看似是在強調人民性,實際上是把黨和人民割裂並對立起來了。任志強的言論,看似輕描淡寫,實際上卻危害極大,遺禍無窮。
二是作為黨員,完全喪失黨性修養,觸犯相關紀律。作為一名老黨員,尤其是在職期間還榮獲過“優秀共産黨員”的國企黨員領導幹部,任志強必須要做到入黨誓詞中的“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尤其是新形勢下,任志強更應遵守《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不能妄議中央”的規定。質疑“黨媒姓黨”也好,否定“共青團員是共産主義接班人”也罷,都表明任志強喪失了一名黨員起碼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
三是作為大V,網絡上所發言論在本質上是鼓吹西式民主制度。最近,任志強在微博上含沙射影地説,“董事會受股東的委託代表股東管理、經營公司。但公司是屬於股東的,不是屬於董事會的。這是常識!”這句話,看似是説公司的治理體系,實際上是在強調西方代議制民主,否認黨的領導核心地位,否定我國民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任何國家的互聯網都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都有一定的邊界,這個邊界就是法律法規賦予每個人的邊界,也是保護個人言論權利的空間,任何人都無權越過其法律邊界。廣大網友必須要認清任志強有關謬論的本質及危害,進一步明辨是非。網絡名人,要合理利用自身的影響力,多多傳播具有正能量的信息;普通網友也要厘清正確與錯誤,努力爭做“四有好網民”。只有這樣,我們的網絡空間才可能更加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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