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要處理好“民富”與“國強”的關係

特約評論員王茹

  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共享發展,必須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共享成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成為未來發展的方向性指引。“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而能否真正將全會提出的共享發展理念落到實處將成為能否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關鍵。

  “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是共享理念的內在要求,這意味著共享不只是結果導向,也是過程導向,不只是權利,也是義務,體現出更成熟的社會價值理念,也更符合時代發展的特點。從價值理念上看,如果只強調共享,不強調參與,難免出現“搭便車”和“公地悲劇”,人人坐享其成只會坐吃山空,只有社會各界在互動合作中避免零和博弈、創造共享價值,才可能實現社會整體福利和公共價值的提升,為更高水準的共享創造條件。從時代特徵上看,隨著網絡社會的深入發展,在商業領域消費者越來越多地參與生産環節和投資活動,在公共事務領域公眾的參與意願和參與需求日益強烈,“參與”和“盡力”不必作為強制約束,而是順應民意、體現民心,有了更高程度的參與,共享成果也自然水到渠成。

  共享在經濟角度最關鍵的內核是利益調整,既涉及政府和民眾之間的利益格局調整,也涉及民眾內部的利益格局調整。首先要處理好“民富”與“國強”的關係,不能為“國強”的目標而犧牲“民富”的內在需求,在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政府佔有的比例不應太高,政府所得也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全會提出的“從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是這一理念最顯著的體現。其次應保證各種資源要素在不同社會群體之間合理公平分配,防止因要素分配不均帶來的社會階層固化、貧富兩極分化等社會問題。這些資源要素主要包括教育、醫療、勞動、資本、信息、技術、土地等,在全會公報中這幾項內容均有所體現。再次應加大政府對弱勢群體的利益傾斜力度,發揮兜底作用。全會提出的實施脫貧攻堅工程,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人關愛服務體系,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等舉措都致力於防止邊緣群體在教育、就業、政治參與等各個方面失去平等發展的機會與能力。

  共享的實現有賴於合理的制度設計,構建社會共享機制是制度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公正的制度和政策能為不同的社會主體提供平等的利益表達機會和參與社會價值分配的機會,保障不同社會利益群體在平等對話和協商的基礎上爭取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在合理表達和適當妥協的基礎上達到利益分配的動態均衡,從而實現未必絕對平等但相對公正的社會利益共享格局。這種社會共享機制應全面涵蓋權力共享、信息共享、知識共享、財富共享、機會共享、利益補償等內容,以共享作為制度合理性的基本依據和目標指向,在共享中實現經濟社會的穩定、和諧、持續發展。(作者王茹係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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