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社會主義的本質規定和理想追求

特約評論員王兵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第一次將“自由”與“平等”、“公正”、“法治”並列,作為社會層面的價值目標,而且放在首要的位置,充分表明“自由”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無論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還是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都要重視和關心“自由”的理論與實踐。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匈牙利詩人裴多菲·山陀爾的這首著名詩歌,生動地反映了“自由”這兩個字的分量和意義,極大地鼓舞了無數人對“自由”的渴望和追求。試想,如果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或是一個人,失去了他的獨立和自由,還算得上是一個完整的國家、一個真正的民族、一個幸福的人嗎?正因為如此,從外界束縛中解放出來、不受他人奴役和支配、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和愛好而生活的自由狀態,向來是人類的一個美好價值追求。

  從中國歷史上看,雖有“三綱五常”這樣的秩序規定,但絕不缺乏“自由”的因子。比如,老子強調的“道法自然”,就是要求遵循大自然的規律法則,順應心靈的自然感召,使人達到自然而然的“自由”狀態。又如,莊子暢想的“逍遙遊”,更是對放飛思想,讓心靈馳騁,自由往來于天地間的憧憬。出世無為的道家追求自由,入世有為的儒家同樣追求自由。孔子説自己“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不僅表達了隨心所欲地為人做事的自由精神,而且強調這個“自由”是在規矩之內,是合理合法的,不會觸犯規則,不會影響他人利益。這不正是我們今天所倡導的自由狀態麼?就像孫中山所説的那樣:“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如果侵犯他人的範圍,便是不自由。”

  包括中國共産黨在內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在社會主義事業中始終把“自由”作為一項重要目標。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創立科學社會主義理論時,就指出“自由的有意識的活動恰恰就是人的類特性”,社會主義“將給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給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質生活和閒暇時間,給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並反復強調“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産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裏,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中國共産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就是推翻壓在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爭取自由、民主、人權,實現人的自由平等發展。恰如陳毅元帥在詩中所言:“投身革命即為家,血雨腥風應有涯。取義成仁今日事,人間遍種自由花。”新中國的成立,讓近代以來無數仁人志士謀求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的夢想變為現實,也為實現國家繁榮富強,以及人民的富裕、自由、民主創造了前提。

  在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新征程中,中國共産黨將“人的自由全面的發展”放在心頭,竭力“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一步一個腳印,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1941年11月6日,毛澤東在陜甘寧邊區參議會發表演説時曾指出:“全國人民都要有人身自由的權利,參與政治的權利和保護財産的權利。全國人民都要有説話的機會,都要有衣穿,有飯吃,有事做,有書讀,總之是要各得其所。”而今,這樣的“自由”景觀已經化為現實,在中華大地隨處可見。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在書寫“中國夢”的光榮中,澆灌出更加絢麗的自由之花。(作者是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黨史出版社副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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