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全國道德模範,爭做“四有”好網民

特約評論員王傳濤

  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解放軍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部署每兩年舉辦一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今年4月份以來,通過層層評選,已有327人被推選為第五屆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目前第五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正進入候選人公示和公眾投票階段。

  應該説,自6月22日集中公示候選人以來,全國各地如火如荼地開展了“道德模範在身邊”學習宣傳活動和“點讚道德模範”活動,引導人們向道德模範看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樹崇德向善的社會風尚,並且都取得了不錯的效果。而廣大網民在全國道德模範的網絡公示與投票點讚過程中,學習了來自全國各地推選出來的道德模範的先進事跡。這個學習過程同樣也是教育廣大網民爭做“四有”好網民的過程。

  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習近平總書記曾説:“引導人們嚮往和追求講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道德的力量是無窮的,精神的力量以及榜樣的力量更是無盡的。從宏觀講,弘揚道德正能量可以促進“兩個一百年”偉大目標及“中國夢”的早日實現;從微觀説,它也有助於構建我們家庭、鄰里與社區的和諧,並最終促進社會文明程度的提升。

  在網絡社會之中,學習全國道德模範的先進事跡,弘揚在他們身上的優秀品質,就是要做到中央網信辦提出的“四有”標準:有高度的安全意識、有文明的網絡素養、有守法的行為習慣、有必備的防護技能。網絡是虛擬的,可它又是無比現實的。廣大網民的一些行為與習慣仍然能夠展現每一個個體的道德水平。

  我們可以在網絡上開展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孝老愛親等實際行動,培養文明守法的網絡素養,全面提升我國網絡生態文明。近段時間,最具代表性的一個例子是,河南南陽兩名四年級女學生走失,在“萬能的朋友圈”的接力之下,有網友發現該兩名女學生在鄭州火車站,該網友最終選擇報警,並讓家人及時找到了走失的孩子。可見在網絡社會中,我們同樣可以開展實實在在的正能量行動。而且,借助網絡的快速與便捷,正能量的傳播速度可能更快、效果可能更好。

  必須要正視的是,當下的網絡社會可謂魚龍混雜,快餐式內容可謂魚目混珠。稍不留神,一些負能量滿滿的東西就可能在朋友圈裏形成刷屏效應。之前我們倡導“轉發就是責任”、“圍觀就是力量”,但在自媒體時代,這些理念遇到了新的挑戰。比如,一些暴力和不雅視頻的傳播,就是負能量傳播的過程;再比如,某婚戀網站以“拐賣孩子應判死刑”的假情懷為旗號在朋友圈進行營銷……在這些事件的發酵過程中,轉發者是否都體現了責任擔當,展現了文明的上網習慣?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

  據統計,我國網民總數已經超過6.4億,同時還至少有5億的移動端網友,因此幾乎可以得出“公民即網民”、“網絡即社會”的結論。網民與網絡社會的文明程度,很大程度上能夠決定或反映當下我國社會整體的文明程度。從這個層面講,每一位網民都莫説自己的網絡生活與道德無關,也不要説自己的微博、微信完全是個人的“自留地”——只要身處網絡,就應該傳播正能量、爭做網絡世界的道德模範,爭做“四有”好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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