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規律,讓創新更有價

特約評論員王小廣

  國務院近日下發了《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意見》闡明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意義,並提出推進“雙創”的30條政策措施,給人以深刻印象。

  創新需要合理的激勵,而合理的激勵主要表現為對市場規律的尊重,按市場規則辦事。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在三個方面對創新活動予以激勵和保障。

  一是對知識産權的保護要到位。在創新不佔主導的經濟增長中,政府對知識産權的保護不僅意識比較淡薄,而且會因利益和業績驅動而有所袒護,但這樣做的結果,就創新能力不斷提高的企業來講,也是一種新的發展阻礙,因為別人也一樣對待你。現在到了必須重視知識産權的階段了,加強對知識産權的保護應成為一種國家的自覺和企業的自覺,否則,創新成果無法“內在利益化”,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創新不能獲得應該得的“壟斷利潤”,誰還願意創新,創新就缺乏直接動力。四中全會提出加快成立“知識産權法庭”,最近在上海、廣州等成立知識産權法庭,是我國尊重和保護知識産權的重大進步。知識産權是創新的“價格”,有力有效地保護知識産權,是對創新者最長期的激勵。

  二是創新要反映人的市場價值,使人力資本價值或價格能明顯提升。主要是要完善成果轉化激勵政策,充分體現智力勞動價值的分配導向,讓科技人員在創新活動中得到合理回報。我國的創新成果越來越多,但轉化中存在許多體制機制性障礙,要加快破除這些障礙,使人力資本的價格反映其真實價值,這還有許多路要走,如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員股權、期權、分工激勵等。

  三是要制定有效的政策,激勵創新,而不是鼓勵投機。這是一個很難處理的問題。我們的傳統文化特質與現代投資觀點的結合,容易産生出全民投機的非理性發展,比如此前的房地産泡沫,在較大程度上體現了偏離創新而呈現過度投機炒作傾向。首先,要對純粹的投機行為實施遏制,讓惡意的投機者付出慘重代價。其次,要善於利用和引導國民的“投機性”,鼓勵那些能帶來創新活力發展、創新成果轉化的投機行為,如在面臨股市泡沫與房市泡沫選擇時,要果斷拒絕搞房市泡沫,因為房市泡沫是純粹的資産投機泡沫,它的發展對實體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均沒有任何好處,相反,應重視股市的發展,即使出現了股市泡沫也應努力使其變成像“納斯達克泡沫”一樣的“好泡沫”,使其成為産業轉型升級、金融結構優化的重要平臺,成為創新的推進器。

  總之,激勵創新,就是要使創新的價值和價格能及時有效地反映出來,且形成不斷提升的趨勢,創新者有可觀合理的回報。(作者係國家行政學院決策諮詢部副主任、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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