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有權不可任性”讀懂改革決心

特約評論員秦川

  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5日上午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李克強談到簡政放權時説,要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

  政府工作報告有許多令人耳目一新的新提法,也有不少沉甸甸、硬朗朗的幹貨。其中,“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贏得了輿論場的普遍讚譽。據政府工作報告起草組負責人向記者透露,這句表述是李克強總理親自加入的。這個不為人知的細節,傳遞了豐富而深刻的信號。

  如果説“大道至簡”是簡政放權的哲學化表述,那麼“有權不可任性”同樣表達簡捷、立場鮮明。有權不可任性,意味著權力必須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必須不能越界。這就需要各級官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具體到簡政放權,就是法無授權不可為。

  有權不可任性,還意味著法定職責必須為。不任性,不等於就為官不為,就可以尸位素餐,該作為不作為。不能亂作為也不能不作為,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及了一些不良現象,比如“有的為官不為,在其位不謀其政,該辦的事不辦”。該辦的事不辦,該履行的職責不履行,就會使簡政放權名不副實,民眾就無法享受到簡政放權的好處。為此,必須轉變職能,該為當為,給企業鬆綁,為創業提供便利,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為了防止有權就任性,就需要簡政放權,簡化那些並無必要存在的權力。去年一年簡政放權持續發力,政府大刀闊斧對自身進行改革,本屆政府減少1/3行政審批事項的目標提前實現。如此力度,實屬空前,值得點讚。更令人欣喜的是,李克強強調,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革力度。今年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建立規範行政審批的管理制度。這更看出國務院簡政放權的決心和行動。簡政放權,民眾叫好;放管結合,民眾受益。

  “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換作通俗表達,就是有權不可任性,通過這句話可看出李克強非常接地氣,可嫻熟運用大眾耳熟能詳的流行語,更可看出中央改革決心、國務院改革行動。前不久,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突出重點,對準焦距,找準穴位,擊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響、立得住、群眾認可的硬招實招,處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後一公里”的關係,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來,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不斷簡政放權,不斷拿出硬招實招,民眾自然能夠感受到改革的魅力,從而更加響應改革、參與改革和推動改革。

  為了確保“有權不可任性”,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對工作不力的,要約談誡勉,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誠然,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精神面貌要有新狀態。各級官員始終把為人民謀發展增福祉作為最大責任,始終把現代化建設使命扛在肩上,始終把群眾冷暖憂樂放在心頭,改革就能釋放更多效果,民眾就能得到更多實惠,我們離民族復興的距離就會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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