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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電梯裏摔打嬰兒:她為什麼那麼壞?

2013年12月05日 22:14

藝術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但最殘忍的編劇也編不出10歲女童在毆打一名嬰兒後將其從20多層樓拋下的橋段。在重慶,這一幕可能真的發生了。

惡童傷人?

根據一些媒體的報道,11月25日下午,家住重慶的吳女士帶著孫子原原下樓玩耍。在出電梯時,吳女士將嬰兒車率先搬出電梯,等她回頭時,電梯門關上了。當時,她看見一個只有十幾歲的小女孩走進電梯,並將原原抱了起來。隨後,電梯升到了25樓。當吳女士趕上去時,只見到小女孩一個人,她鎮定自若地告訴徐女士:看見孩子被人抱走了。

五分鐘後,一歲半的原原被發現渾身是血躺地在居民樓下的草叢中。離他所在位置七八米遠的草叢中,有一個巨大的空當,上面的樹枝葉也被折斷了。

目前孩子正在重慶兒童醫院重症監護室,處於昏迷狀態,院方對其進行特級護理。孩子面部淤青,尚未脫離生命危險。

孩子關進電梯之後的5分鐘內究竟發生了什麼?警方調出小區內電梯監控錄像後驚呆了:在電梯內,這名10歲的小女孩對嬰兒拳打腳踢,最後將嬰兒扔出電梯。

高智商的“殺人惡魔”?

新聞爆出後,超出道德底線的情節和當事人年紀之小,激發了網友“人人都是福爾摩斯”的熱情。再加之新聞初始階段的信息不對稱,當事的小女孩被網友形容為“從容淡定高智商的殺人惡魔”。

但據公佈的現場視頻顯示,電梯裏是有監控攝像頭的。如果小女孩明知有攝像頭還對嬰兒施暴,這並不符合“高智商”;如果女孩連攝像頭的存在都沒考慮進去,就更沒法和高智商沾邊了。再者,小女孩已經與吳女士打了照面。

其次,施暴女孩根本談不上“從容淡定”。網友依據新聞中嬰兒外婆描述:當她上到25層詢問女孩“孩子去哪了”的時候,女孩“還拍了我一下,説阿姨你不著急”。網友據此認為這個10歲的女孩表現出了與年齡不符的“成熟、從容、淡定的心理素質”。其實,女孩遠沒有那麼“淡定”——當嬰兒的外婆詢問孩子去哪了的時候,女孩先説“被一個男孩抱走了”,後來又説“被一個女孩抱走了”。明顯前言不搭後語。

接下來,女孩和嬰兒的外婆一起坐電梯下樓分頭尋找,是本能反應而已——一般小孩子做錯事,第一反應就是否認和掩飾。不信你可以回憶下自己的童年。

事實上,小女孩是否誠心戕害嬰兒還有待調查。

監控錄像顯示:當外婆與嬰兒一同抵達一樓,電梯門打開,外婆推車往外走的時候,站在外面的女孩一眼就看到了電梯裏的嬰兒,幾乎沒有半秒鐘的停頓,甚至都沒有等嬰兒的外婆徹底走出電梯,就急著走進電梯,同時伸手俯身直接走向嬰兒,先逗了逗嬰兒或者打了個招呼,之後才將其抱起。

如果當時女孩心中對嬰兒懷著足夠的惡意,似乎不會如此毫不猶豫且忘情地將嬰兒抱起。同住一個單元,女孩之前應該見過嬰兒,除非兩家有特別的過節(這種可能性如果存在,案情會變得更複雜),女孩可能對嬰兒有一種格外的“喜歡”。

據《新京報》的最新消息,女孩的父親李先生並不認同外界關於女兒故意將男童摔下25樓的指控,“經警方調查,當時女兒和男童在陽臺,有踢打的動作,但並未故意將男童摔下。”

至於男童墜樓的原因,李先生表示,事發時傳出幾聲狗叫,“男童受驚嚇自己墜樓”。李先生稱,自己的女兒平常很喜歡小孩和小動物,“但表達方式有問題。”李先生説,事發後他問女兒為什麼要踢打男孩兒,“女兒説男孩跟她做鬼臉、不友好”。李先生認為,傷害男嬰只是女兒表達感情的方式,“她希望男嬰對她笑,對她友好。”

她為什麼這麼“壞”

李先生在為女兒開脫的同時,他“平常打罵女兒”也印證了部分網友之前的猜測——“子不教父之過”。10歲的孩子做出如此喪心病狂之事,父母不適當的教育方式難辭其咎。

幾乎就在女孩摔打男嬰事件發生之時,微博上一組“媽媽再打我一次”的組圖意外走紅,有網友將二者聯絡起來:“如果説,重慶女孩摔打男嬰是違背常倫、難以類比的偶發事件,那麼,這幾天熱爆微博的‘媽媽再打我一次’組圖,也是偶然嗎?一組不合邏輯、莫名其妙、無厘頭、微暴力的小漫畫,在網絡上,居然就成了喜感之最?網絡傳播不可阻擋,傳播什麼?追捧什麼?”

網絡紅人@留幾手 也持有相同觀點:“家庭暴力是個死循環,愛使用暴力的人往往小時候也是家暴的受害者。比如,一個小女孩總被她媽扇嘴巴子,那麼她長大後有可能變得很暴戾,從而虐待更弱小的嬰孩兒。”

而作家@連岳岳岳岳岳 則認為,不能把原因歸結為後天。他發微博稱:“小女孩摔打男童,跟社會教育都無關,她就是天生的罪犯,小概率事件。認為小孩全是純潔動物的,可能忘了童年生活。”這一論斷將問題的討論上升到人的天性的高度。

人“性善”抑或“性惡”,本就是古老的哲學命題,從西方柏拉圖的“人皆求善”到東方的孟荀之辯綿延至今,你有你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我有我的“人之初性本惡耳好聲目好色”,討論起來複雜之極,我們不妨淺顯地理解這個問題。

我相信很多人——尤其是城市化和電子産品未普及的“90前”——小時候都有過類似的經歷,用放大鏡在太陽下烤螞蟻;用針管把水注射進蠶的身體裏,然後再把水連帶蠶的內臟全部抽出來;解剖青蛙,等等。但這些人長大後依舊是正常人,心地善良,並沒有虐待等陰暗心理,甚至有的人還加入了愛護小動物的社會組織。

這是為什麼呢?

首先,小孩子不知善惡。他們不了解螞蟻被高溫炙烤的痛楚,不知道剖開青蛙肚子它就會死,不知道蠶也是有生命的……這是因無知而犯錯。在一次次地了解和學習知識後,他們會意識到當初的自己有多麼殘忍,當然也就慢慢學會了尊重生命。

其次是趨利避害的動物本能。有的小孩子看見自家的寵物被別的動物“欺負”,會本能地加以援助,而手段看起來或許很殘忍。再比如説,有小孩覺得地上的毛毛蟲很噁心,就一腳踩死。

父母在小孩的成長過程中,一定要正確引導,告知其必須要尊重生命,不要因無知而傷害其他生命,也不要因為利害就裁決生命。對1歲半的嬰兒實施暴力的10歲女孩,也許存在心理變態、性格扭曲的情況。

用社會準則或者道德來壓制人性中的動物本能,或許這就是教育的意義所在。(作者:關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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