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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就是不蓋章或別蓋那麼多章

發佈時間:2012年11月11日 10: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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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對人生的幸福事件進行了總結: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他鄉遇故知。中國人走到今天,同其他國家的人一樣對幸福有著同樣的感受和排序,排在人生頭等幸福大事上的,仍然是結婚和生兒育女。然而,今天中國人的結婚和生兒育女卻讓人不勝其煩。有人對辦理結婚證和生育證過程進行了一個統計:蓋章、簽字40多個;接觸單位10多個;接觸工作人員60人;耗費時間兩個月;花費人民幣800多元。而且,這還算是順利,如果不順利,還不知道會怎樣折磨當事人和耗到什麼時間才算完。

        現在,中國公眾,尤其是流動人口的生兒育女,要在戶籍地、居住地、祖籍地提供自己沒有生育的證明,可是能有誰能證明一個人沒生過孩子呢?如果不能提供,對不起,你就不能獲得蓋章批准,也不能生兒育女。如此,結婚和生兒育女不是幸福,反而是痛苦。因此有的人簡直就不想結婚,也不想生兒育女了。這是誰造成的?當然要歸因于那些管理者或“公僕”。

        當然,不想結婚和生兒育女也只是少數,但是煩惱卻是所有人的。為了避免這樣的煩惱和痛苦,追求自己本該就有的幸福和基本權利,人們也會想出一些不得已的應對方法。

        其一,造假。簡單的造假就是蓋假章(蘿蔔章)。當然,還有更複雜的造假和作偽,例如假結婚。1985年出生的浙江嘉興女青年張燕,為了給自己非婚生的孩子上戶口,於今年5月和一位爺爺輩的80多歲男子結婚。但事後,她的孩子並未順利辦到戶口,張燕也因這段婚姻備受困擾。近日,她將丈夫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這段婚姻無效,不過,就是離婚也離不順,法院並沒有獲准其離婚。

        姑且不論張燕這段並無愛情的婚姻和前前後後付出的個人與社會代價,僅僅追問一下非婚生孩子是否能獲得正常戶口就會讓人不勝感慨和煩惱。因為,《婚姻法》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但是,張燕的孩子在生活中卻淪為“不該出生的人”。辦戶口除了要各種證明材料外,還因為是非婚生和計劃外生育的孩子而要繳納一大筆社會撫養費。所有這些困難和煩惱,才是促使張燕假結婚的原因。不過,現在即便假結婚也上不了孩子的戶口,可見,張燕的婚姻和生兒育女要付出多大成本!

        當然,要排除結婚和生兒育女路途上的種種困難,順利地蓋上幾十個章,還可以有另一個應對方法——行賄。當正常的途徑不能或難以實現和獲得自己的基本權利時,人們自然要通過種種旁門左道去爭取自己的權利。如此,受損的不只是公民,也是管理者,更是全社會。例如,腐敗、不滿和暴戾心態甚行。

        當然,讓結婚和生兒育女並不幸福的也不止是要蓋幾十個章,而是要跑無數的路,甚至受到數不清的刁難,甚至羞辱。例如,工作人員不會一次告訴你該帶齊哪些材料和證件,每一次都會説你還缺什麼。所以,沒有經驗的人得一次一次地跑,而稍有經驗的人就會帶上幾個檔案袋,裏面分別裝上自己和女友(老婆)或男友(丈夫)的戶口本、身份證、房産證、居住證、社保卡等等,因為人們不知道需要準備什麼,不知道臨時又要讓人拿出什麼證件來。

        談到人們該享有的幸福,當然不止是結婚和生兒育女,而是包括所有一切所謂需要批准的事情。如此來衡量,人們的幸福就更不靠譜了。公民在生活中要如何才能體味到幸幸福,台灣作家龍應臺為我們描繪了一幅美景:

        他應當不怕警察,因為有法律保障了他的權利;他發言批評,可以不擔心被整肅;他需要病床,可以不經過賄賂;他的兒女參加考試落榜,不會怨天尤人,因為他不必懷疑考試會舞弊或不公;他進出政府大樓,不必經過衛兵盤查,不需要開介紹信;他去辦一個手續,申請一個文件,蓋幾個章,公務員不會給他臉色;各級政府和國營機關的年度開支,包括每一塊錢的流向,不會輕易地被貪污和挪用,他可以隨時舉證要求調查;任何一屆政府辦事拖拉或服務態度不好,他都有權用選票在下一屆選舉中來改變這種情況……

        其實,對中國大陸國人來説,上述種種描繪都可能太為遙遠而只是一種理想,甚至奢望,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人們沒有對幸福的追求和嚮往。在現階段,在獲得和享有婚戀和生兒育女的基本權利和幸福時,人們的要求並不多,那就是別蓋章或少蓋一些章。難道結婚和生兒育女不是一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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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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