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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瑀:“一考”難把食品安全關

發佈時間:2012年10月16日 10: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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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許多在杭知名食品生産企業法人代表參加了一個名為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的考試。考試是杭州市質監局組織的,它規定,如果兩次沒有通過,企業就將被暫停核發生産許可證,這意味著企業必須停産停工。(10月15日中國新聞網)

  很顯然,通過考試的方式“逼迫”企業管理人員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嚴格自律,自覺從源頭把好“舌尖上”的安全,無疑是有益的。但看問題要一分為二,竊認為,“一考”意義有限,並不能有效把關食品質量安全。理由有三:

  其一,“地溝油”、“毒膠囊”、“改日期牛奶”等食品安全是事關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然而,此類事件卻頻頻發生,説到底,並非是企業主不熟稔法律常識,而是在利益的誘惑下,有些人明知故犯,鋌而走險。像這類企業,食品安全法律考試就是對牛彈琴,毫無作用。

  其二,重審批、輕監管,監管部門多頭管理,違法成本低等現象的存在,才是成為食品安全問題屢禁不絕的“罪魁禍首”。

  其三,在食品安全領域,食品安全法規尚有“空白地帶”,食品生産標準還很模糊,也是食品安全頻發的主要原因之一。這是因為,有些食品安全標準被一些行業或大企業綁架,安全標準過低,甚至出現“倒退”;再就是一些法律規定、標準規範過於陳舊、老化,遠遠不能適應當前食品安全監管與約束的新形勢。

  所以,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正如有關專家所言——一方面要通過嚴格立法,利用“剛性約束”避免企業“鑽空子”,另一方面,要讓企業流淌“道德的血液”,除了讓企業自省、自律外,更需要借助嚴格執法,加大對違法企業懲處力度來加強警示效應。此外,還要注重發揮媒體、公眾、第三方研究機構的監督作用,形成全社會的監管合力,讓“害群之馬”無處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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