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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廳"扳倒"法院 最高院:生效判決禁受行政干擾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2日 11: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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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針對近日陜西省國土廳礦權糾紛案否定陜西兩級法院判決一事,最高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對於法院的生效判決,行政部門不能干擾生效判決的正常履行。

  孫軍工稱,在《關於建立和完善執行聯動機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已經明確提到,有關部門收到協助執行通知書和相關的司法建議函後,應該採取相關聯動措施。相關部門不應當對生效的法律文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包括司法建議函進行實體審查。如果對法院判決有異議,有法律明確規定的救濟途徑,不能夠干擾生效判決的正常履行。

  ■ 新聞背景

  國土廳“扳倒”法院判決

  7月17日,陜西省榆林市橫山縣波羅鎮山東煤礦和波羅鎮樊河村發生群體性械鬥。事件根源是礦權糾紛,導火索是一起久拖不決的“民告官”案。這起礦權糾紛案,經榆林市中院判決,陜西省高院裁定,至今仍得不到執行,致使價值數億元的集體財産歸於個人名下。面對生效判決,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召開具有“判決”性質的協調會,以會議決定“否定”生效的法院判決。糾紛最終導致矛盾激化。 (記者邢世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