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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交通新規後,車禍依然兇猛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3日 10: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三湘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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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淩晨,施救車輛將肇事寶馬車拖離現場。

  編者按:4月1日起,一個全新的緊箍咒套在了司機的頭上:交通違法細化懲罰處理,嚴重交通違法將一次性扣12分。可有關駕車撞人的報道仍不少見:長沙無牌保時捷撞人致死案剛過去,浙江又來個醉駕寶馬撞人。人們不禁問:這些名車都怎麼了?怎麼這樣愛撞人呢?

  5日晚,在浙江台州三門上演了一齣悲劇:一輛7係寶馬,撞死4人傷6人。6日,台州警方通報,確認醉駕寶馬的肇事人身份為台州市人大代表、華麗醫藥化工、勝傑化工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曙忠。事故發生後,楊未離開現場。 目前,楊曙忠已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其市人大代表資格也被罷免。

  橫衝直撞193米 連撞8車

  4月6日淩晨5點,牌號為浙JA0333的肇事寶馬依然停在三門縣人民路建設銀行營業點門口。

  車頭塌陷,右輪軸呈麻花狀絞住輪胎,駕駛室一邊的安全氣囊彈出……

  地面顯然已經清洗過,偶爾有凹陷的地方,依然能找到一攤攤的血跡。經過三門縣公安局的精確測量,這段路長193米。楊曙忠駕駛著他的寶馬7係轎車,在這段路上連撞8車。

  被警方控制 癱在地上

  事發當日20點30分左右,楊曙忠被警方發現並控制住。三門縣公安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郭秀峰用“癱在地上”來形容楊曙忠當時的情形。

  警方調查後認定,事故從20點12分開始:

  楊的寶馬先是和一輛別克轎車追尾,撞上一輛兩輪電動車,導致駕駛員葉某受傷。接著繼續前衝,到眠牛山路路口又撞上一輛兩輪電動車,導致車上2人受傷。

  在農業銀行三門支行南山路營業點,寶馬車又撞上了第三輛電動車。之後,寶馬車繼續前衝10多米後,先後撞上一輛黃包車、一輛電動車和一輛麵包車,導致黃包車上兩人死亡,電動車駕駛員死亡,麵包車上3人受傷。1人經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23時死亡。

  兩度撞車 拿錢私了

  事發後,台州19樓論壇有網友發帖,説楊曙忠的寶馬肇事之前曾兩度撞車,分別賠償了200元、300元。

  記者找到了其中一位車主——浙J8925G柳州五菱工具車車主黃成建。“我在裏面聽到車子被撞了,就跑出來看。”黃成建説,他看到寶馬撞上了他的車尾,但並不嚴重。車裏的人下車後滿身酒氣,表示不用叫保險公司了,私了。

  黃成建同意私了,寶馬車駕駛員抽出200塊錢塞給黃成建,隨即搖搖晃晃上車。“我看他喝醉了,勸他不要開車了,叫其他人來開,他根本不聽。”

  另一目擊者説,寶馬駕駛員不顧勸説,邊上車邊咕噥:“在三門,沒人拿我怎麼樣”之類的話。

  新規

  他成新規後醉駕奪命第一人

  從4月1日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將實施,對各種違法行為都進行了嚴格的細化懲罰處理。 如飲酒駕車、醉酒駕車、客車超載20%以上、交通肇事後逃逸、使用偽造的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一次性扣12分。所以,楊曙忠或因此成為新規實施後,首起醉駕豪車嚴重交通肇事的主角。

  ■都市快報供稿

  奪命車輪B“無牌保時捷撞飛夫妻 司機一小時後現身交警隊”後續

  撞人保時捷賠30萬 沒及時報警是取錢

  交警:排除酒駕,將以交通肇事罪起訴

  3月31日晚,一輛無牌保時捷在長沙縣東一線上撞倒一對夫妻,造成一死一傷的慘劇。事發後,司機向圍觀群眾求助。然而,當傷者被抬上120急救車的一瞬間,肇事司機駕著保時捷離開了現場。一小時後,他又現身交警大隊報案(詳見本報3月31日A24版、4月1日A05版)。4月6日,事故雙方就民事責任部分達成賠償協議。辦案民警表示,近日將對肇事司機孔某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訴。

  民事賠償怎樣?“獲賠30萬”

  失去妻子的謝朝紅還未從悲痛中緩過神來。躺在病床上的他告訴記者,4月1日下午,應肇事方要求,省人民醫院對其妻徐建英進行了屍檢。“我已跟肇事司機達成協定,獲得了30萬元的賠償。可再多的錢也買不回我的老婆,孩子再也不能叫一聲‘媽媽’了呀!”

  是否酒駕?“血檢:酒精為零”

  就在院方對死者進行屍檢的同時,警方對肇事司機孔某的抽血結果出來了。負責處理此次事故的長沙縣交警大隊民警陳廣説,肇事司機孔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零。“完全可以排除酒駕和醉駕嫌疑。”

  為何不及時報警?“回家取錢”

  眾多讀者始終質疑,孔某在駕車離開現場後的一個小時去了哪,他為什麼不陪同傷者去醫院,為什麼不及時報警。陳廣表示,孔某家住長沙縣松雅湖附近,傷者被抬上車後,孔某駕車回家取錢,還載著哥哥去了一趟醫院,並讓哥哥到搶救室外打探傷者情況。“孔某報警時我正在外面出警,他就在交警隊樓下等我。”

  如何定罪?“涉嫌交通肇事罪”

  由於孔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警方將於近日對其提起公訴。陳廣忠告廣大駕駛員,交通肇事後應立即報警自首,並積極將受害人送至醫院救治,以求降低危害後果,並得到法律上的從寬處理。在交通肇事處理期間,應該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主動賠償受害人及其親屬民事上的損失,這樣也可能降低自己的刑責。

  網友熱議

  “只為炫耀車輛的性能”?

  長沙縣無牌保時捷撞人事件發生後,華聲論壇的網友灌水不斷。

  網友“妮子”提出疑問:近年來,媒體報道了國內外多起重大車禍,其中有不少車禍主角都是身價數百萬的豪車。我們相信這些豪車駕駛員有著精湛的駕駛技術,但讓我們不解的是,為什麼每一次車禍都以慘重的結局收場,其中部分司機和路人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網友“仙小”則呼籲:開豪車的司機,請把車開到賽道上去吧!“按理説這些價格不菲的‘巨無霸’在安全性上是毋庸置疑的。不過駕駛這些傢伙的司機大概是絞盡腦汁,想要炫耀自己車輛的性能,卻忽略了駕駛地點和駕駛技術。如果他們能夠在封閉的賽道上一展身手,或許不會出現‘很慘很恐怖’的悲劇吧。”

  對於本案中保時捷駕駛員孔某前後不一的行為,“親親飛天貓”則表示,幸好肇事的保時捷司機迷途知返,沒有逃逸就是好樣的。“想想孫偉銘,無證駕駛,醉酒飆車, 你在法庭上説再多的‘對不起’也是白搭!”

  ■記者 王為薇 實習生 郭妮 董蘇雪 蔣明君

  相關新聞

  汕頭校車撞兩車10死9傷

  4月6日16時多,廣東省汕頭市南濱路發生一起汽車連環相撞,一技工學校校車與一輛散裝水泥罐車和一桑塔納小轎車發生碰撞。該起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重傷。

  據目擊者李先生稱,他17時開車路過出事點,看到油罐車已被撞成兩半,校車和小車也都面目全非。他看到,公安和消防幹警正在從車中抬出死傷者,路邊已躺著十幾個人。出事校車是廣東省粵東高級技工學校北山灣校區的車輛,上面乘坐的大部分是該校工作人員。

  目前,死者身份正在辨認中,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據新華社

  呼聲

  酒駕入刑或為必然結局

  從去年起,酒駕入刑的呼聲越來越高。

  南京“630”特大醉駕肇事案發後,江蘇9名律師向社會發出公開信,交通肇事罪已不足以懲處酒後駕車行為,建議在刑法中增加針對酒後駕車肇事的相關條款。

  拿出我國的刑法,司法者必須面對的現實是交通肇事罪量刑“太低”;然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又是一個門檻很高的罪名。中國犯罪學學會副會長盧建平表示,在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間,還缺少一個過渡的罪名,他建議可借鑒國外的危險駕駛罪。法學專家謝望原也建議,刑法應專門設立“酒後(包括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罪”。

  呼聲直達今年的全國兩會,各省都有代表委員提交了“酒駕入刑”的相關建議。鳳凰網的調查顯示,超過85%的被訪者認為“酒後駕車應該上升到刑罰的程度”。

  案例點擊

  交通肇事罪幾起判例

  ●2009年4月18日晚,上海黃某醉酒駕駛寶馬車,當場將一名騎摩托車的男子撞死。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2009年5月7日,吉林姜某無證、酒後駕駛轎車撞上行人趙某,並將其拖出11米多遠後,駕車逃離現場,趙某當場死亡。姜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2009年7月23日,成都中院對孫偉銘無行駛證且醉酒駕車造成四死一傷案進行宣判。法院認定孫的行為已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依法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9年11月12日,廣東東莞李某醉酒後駕車肇事,造成車內同伴死亡,被判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