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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堅持還是放棄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2日 15: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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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關於高考加分的負面新聞接踵而至。媒體實時追蹤,社會高度關注,輿論沸沸颺颺。

  越是熱鬧時,越要冷思考。今天起,本版推出專題報道——三問高考加分。

  一問:高考加分,堅持還是放棄。回望政策本意,展望政策前景。二問:高考加分,如何更加公平。剖析加分標準,期待更加科學。三問:高考加分,如何更加陽光。直指政策執行,期待更加透明。

  

  若問今年高考什麼話題最熱?“加分”無疑將名列榜首。高考尚未開鑼,浙江加分爭議便沸沸颺颺;錄取還沒開始,重慶30多名考生“民族造假”即浮出水面。人們不免質疑:加分制度出了什麼問題?高考改革是否應從加分改起?

  毋庸置疑,高校招生的原則是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在堅持這些原則的前提下,高考還有兩個方面不能忽視:一是倡導人文關懷,關愛照顧那些困難和特殊人群;二是逐步推進改革,不拘一格選拔特殊人才。教育界人士認為,設立高考加分制度,正是出於這樣的考慮。

  據了解,高考加分項目由教育部劃定,每年出臺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都有明確表述。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在這個範圍內進行選擇,最終決定權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也許因為在執行高考加分政策時享有一定的自主權,各地在確定加分標準、加分項目等方面,也加入了一些“地方內容”,使加分制度在“剛性”規定之外,也多了幾分“彈性”。有關統計顯示,近年來,各地各類高考加分政策約有190多項,其中一些加分規定引發頗多爭議,被公眾認為明顯有違教育公平。隨著高考改革的逐步推進,有的地方教育部門已經廢止了一些不合理的加分規定。

  為了確保加分政策在公平公正原則下有效實行,教育部明文規定,凡符合有關加分規定的考生必須向社會公示,公示由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負責,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並使用。

  政策調整,為何阻力重重

  和往年相比,教育部于年初公佈的2009年加分政策沒有太大的變化,所加分值最多不超過20分。其中九類考生可以在高考時加分,還有三類考生錄取時可降分投檔。

  但一些省市對加分政策做了調整。北京市規定,在高考加分方面,航海模型、航空航天模型、汽車模型、無線電測向、業餘電臺(簡稱“三模兩電”)和棋牌類項目的體育特長生認定資格將被逐步取消。

  上海市規定,文藝特長生加分分值減少,一些競賽項目加分分值也由20分減為10分。獲得全國及上海市文藝競賽個人一等獎或前三名和獲得上海市學生藝術團(重點團)優秀團員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由原來可加20分降到了10分。

  湖北省則規定,農村獨生女參加高考,在報考省屬高校時可申請加10分。省招辦在其官方網站對全省申報高考加分的11606名農村獨生女進行公示。

  重慶市則取消了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加分規定。

  然而,調整加分政策也並非一帆風順,有時也會阻力重重。對於各類學科“奧賽”加分,人們一直有很大分歧。福建省人大代表不久前也提出了“關於‘奧賽’、‘創新大賽’、‘省優秀學生’與高校招生加分脫鉤的建議”,認為應取消高考“奧賽”加分。但由於遭到部分“奧賽”獲獎學生家長的抵制,取消和降低“奧賽”加分的做法最終未能推行。

  教育界人士認為,調整高考加分政策,或對一些比賽不規範、證書有水分的加分項目“瘦身”,或對一些困難群體適當關照,使加分標準盡可能體現公平公正原則,對於完善加分制度有積極意義。但是,加分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每一項調整都可能影響到部分考生的成績,因此,即使對不合理、不公平的規定做點調整,也可能引來一片反對聲。高考要改革,就要充分考慮到複雜性和艱巨性。

  怎樣保證加分制度的公信力

  加分制度對考生的影響究竟有多大?對考生的成績和命運意味著什麼?據統計,在上海比較集中的分數段,一分之差就是200個人的差距。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湖南省2009年普通高考(理科)檔分5分段統計表》顯示,在中間的分數段,分佈的考生人數眾多。一名本科二批(理科)的考生如果加上10分投檔,就可能超越8500多名考生。

  也正因如此,家長、考生對加分看得越來越重,常常是“高考未動,加分先行”。於是,近年來獲得加分的考生越來越多,有的班級裏“二級運動員”比比皆是,“少數民族”也不在少數。有人對2008年北京市高考考生成績分佈表(文史類)分析發現,在考取600分以上的所有599名考生中,得到加分照顧的考生達214人,佔35.7%。前不久,北京大學招生辦負責人做客人民網時透露,根據往年的統計,北京大學近幾年在北京錄取的考生中40%以上存在加分投檔的情況。

  真有這麼多考生應當加分嗎?對此,許多考生和家長心知肚明。不論是“省級三好學生”,還是“二級運動員”,都有人違反原則,暗箱操作;不論是“華僑子女”,還是“少數民族”,都有人打通關係,弄虛作假。這些走了樣、變了味的“加分”,讓高考加分制度本身面臨信任危機。

  人們不免擔憂:在誠信制度尚未完善、考試立法也不健全的社會環境下,高考加分制度還能走多遠?怎樣才能重塑加分政策的公信力?

  據了解,河北省正考慮舉行高考加分聽證會,以此作為確保加分公平公正的具體舉措。省教育廳廳長劉教民表示,“民怨”過多的加分項目可以考慮調整甚至取消。上海交通大學熊丙奇教授認為,應當對高考加分項目進行充分論證。在選擇加分項目時,應廣泛聽取學校、老師、家長、學生的意見,而不能由教育部門自作主張。同時,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應納入多元評價體系,即變“高考成績+加分”為用多項指標對考生進行綜合評價,學校據此自主錄取。

  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表示,教育部將進一步規範高考加分項目的設置,到底哪些項目可以加分、應該加多少分,都會作進一步研究,嚴守標準、寧缺毋濫;要求各省市區清理並規範高考加分的項目、分值以及適用範圍;對於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各省份招生部門要負責向社會公佈,未經公示不能算入高考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