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國際圖文 >

泰國前副總理素貼被改判監禁4個月 緩刑一年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4日 18: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中新社曼谷7月24日電 (記者 余顯倫)泰國上訴法院24日判處泰國會下議院議員、前副總理素貼4個月監禁,緩刑一年,其罪名是誹謗前泰愛泰黨高管蓬敏。

  同時被告的還有民主黨黨魁、前總理阿披實、民主黨前發言人翁阿等4人。蓬敏的訴訟理由是素貼于2006年3月16日在民主黨總部的一個新聞發佈會上,稱泰愛泰黨包括蓬敏在內的高層在國會換屆選舉中涉及舞弊,其言論造成泰愛泰黨和他本人名譽受損。

  泰刑事法院4月2日初審判處素貼6個月監禁,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泰銖;阿披實、翁阿等3名被告則被判無罪;原告蓬敏不服刑事法院的判決,向泰上訴法院提起上訴。

  泰上訴法院24日仍維持刑事法院對阿披實、翁阿等3人的無罪判決,理由是該3人當時沒有參加原告所指的那場新聞發佈會。

  上訴法院裁定,素貼其時的言論損害了蓬敏的美譽度,其誹謗罪名成立,判處其4個月監禁,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泰銖。泰上訴法院還提醒素貼,作為一名資深的政治家,在公開場合發表自己的意見時需加倍小心。

  蓬敏當天表示,當天的判決對於一些人可以作為教訓,即在表達自己意見時,尤需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的權利。

  但阿披實表示,他將與素貼再向泰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完)

熱詞:

  • 緩刑
  • 蓬敏
  • 監禁
  • 副總理
  • 上訴法院
  • 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