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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上調公車使用年限 公務員收禮不得超190元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2日 09: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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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治理”海外調查

  近年來,“三公消費”受到全社會的高度關注,今年以來國務院更是三令五申督促各大部委公佈“三公”經費。就此,本報駐國外記者發回一組“三公治理”海外調查,以為鏡鑒

  法制日報駐首爾記者 王剛

  截至2010年年底,韓國中央政府的44個部處共有公務用車10976輛,以每輛車每月100萬韓元的燃料費計算,僅韓國中央政府公務車每年的燃料費就超過1300億韓元(約合8億元人民幣)。截至去年6月末,韓國登記在冊的公務用車總計在7萬輛左右,因而其費用也相當驚人。

  每年通報公車數量並網上公示

  事實上,為了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韓國政府早在1976年就首次以總統令的方式發佈了《官用車輛管理規定》,並經過數次修改。2008年10月,該規定被更名為《公用車輛管理規定》。以配備專用公車的標準為例,該規定第4條明確要求,只有中央政府下屬各部、處、廳以上的公務員才允許配備專車,車輛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據該規定的標準制定地方的公用車管理規定,但不能脫離總統頒布的《公用車輛管理規定》。

  在信息披露方面,第11條明確規定,各部處的長官必須于每年的1月末之前將本單位的公車數量、使用等信息通報行政安全部長官,並同時在其政府網頁上予以公開。

  在使用方面,配備專車的副部級以上高級公務員不僅可以將車用於公務,還可以用來上下班代步,此外經過適當手續還可用於同事聚會等用途。不過,如果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該公車被用於私人用途,根據《公務員行動綱領》第13條和第20條的規定,當事人會被給予懲戒等行政處罰。

  為了節約耗費驚人的公車開支,韓國行政安全部於今年5月對外發佈“立法預告”,準備上調公車使用年限,由原來的“使用5年就可以更換”,改為“使用7年或行程在12萬公里以上”。韓國《中央日報》曾對首爾市大約1900輛公車作過推算,只要延長其使用壽命1年,每年就可節約購車費用8億韓元。

  與此同時,還有城市進行大膽創新。大邱市為了節約公車開支並支持大邱市的出租車行業,從今年3月份開始試行“公務出租車”制度,大邱市的公務員要出差或是辦理公務,可以不使用公車而採用電話叫出租,出租車費用雖然一樣,但可以免除1000韓元的叫車費。大邱市希望能借此減少公務車油費、維護費的開支,同時扶持陷入不景氣的大邱出租車行業。

  公務員出差標準有專門條例

  韓國在公務員公費國外出差方面也有著比較嚴格的費用標準規定,並以總統令的形式加以公佈。韓國于1998年制定並公佈了首個《公務員旅費規定》,這其中既包括國內的差旅費,也包括國外公務出差費用如何報銷的內容。該規定頒布後,幾乎每年都進行修訂,最近的一次修訂是在今年6月7日。

  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最新《公務員旅費規定》,共有6章30條和26個附則及9個附表,對韓國公務員國內外出差費用的標準、報銷等進行了詳細規定。此次修訂最大的特點,就是提高了公務員國外出差的食宿費,平均提高24.2%。以處長級公務員到北京出差為例,由以前的每人每天按照95美元的標準給予住宿現金補貼,改為每人每天上限137美元的住宿費標準,由信用卡結算後回國根據發票實報實銷。

  部長級官員住宿費的上限,根據國家和城市類別不同標準也不一樣,總體上升了37.5%。紐約、東京、倫敦、洛杉磯、巴黎等一類地區,標準是每人每天471美元;北京、新加坡、日本等二類國家和地區,標準是每人每天422美元;新西蘭、越南等三類地區標準是每人每天233美元;秘魯、緬甸等四類地區標準則是每人每天200美元。

  經過此次調整,副部長級官員海外住宿費最高上提了34.1%,局長級最高上調34.3%,處長級最高上調44.2%,其他等級公務員最高上調41.4%。根據韓國行政安全部的介紹,此次上調海外住宿費,主要是2009年和2010年通過韓國駐外使領館調查後作出的決定。韓國公務員海外住宿標準自2003年凍結後,這是首次上調。

  議員緊盯公務員出差費用

  由於沒有公務員出差費用必須公佈的規定,因此各個政府部門一般也不主動公開海外出差支出,因此韓國的公務員海外差旅費就只能“霧裏看花”。但是也有“較真”的國會議員(或地方議會議員)有時會提出此類質詢,這時相關政府部門就必須向其提供相關數據,這也能從側面看出韓國公務員海外出差的大概情況。

  以韓國最大的城市首爾市為例,根據某社會團體公佈的數據,2009及2010兩年公務員出國的費用總共為29.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800萬元)。其中2009年,包括吳世勳市長在內共有536名首爾市公務員出國出差,總花費為16.7億韓元。2010年,首爾市總共有476名公務員到國外公務,花費為12.8億韓元。其中最大的一筆開支是吳世勳市長2010年6月率領16人的代表團去西班牙巴塞羅那領取聯合國公共行政獎,總共花費1.04億韓元。

  從每次出差的費用看,從2007年至2010年,首爾市每個公務員每次國外出差的平均費用為218萬韓元,屬於比較節儉的,而京畿道這一數字為263萬韓元,大田市為341萬韓元。國會議員出國出差則要“排場”得多。根據韓國媒體的報道,2009年1月至9月,韓國國會議員總共海外出差131人次,花費總額超過18億韓元。也就是説,每次國會議員國外出差的花費都在43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7萬元)以上。甚至還有議員出國回來報銷2億韓元的例子。這是因為政府公務員的差旅費(包括海外差旅費)都要經過議會的審核和批准,但國會的差旅費則是自己編纂、自己花銷、自己監督,一般不對外公開。因此也有媒體尖銳批評韓國國會議員的這種行為是“自肥”。

  “業務促進費”也需向社會公開

  國內所説的“公務接待費”一般是指公務接待內外賓産生的餐飲、住宿、交通等費用,韓國沒有公務接待費這個説法,但其主要費用包含在韓國的“業務促進費”中。而一般所説的餐費,都是以“懇談會”或“業務協商”的名義加以處理。根據有關法律,各個部處首長和地方行政首長的“業務促進費”必須公開,並刊登到本部門的政府網站上。

  記者在韓國知識經濟部的官網上就找到了該部長官的“業務促進費”項目表。該表比較籠統,以今年3月份的支出公開情況為例,總體上分為4大支出類型,分別是與主要業務促進相關的會議和活動、與國民及相關機構進行業務協商和懇談會、慰問激勵及鼓舞職員士氣、長官室運營及其他費用。

  以第2項“與國民及相關機構進行業務協商和懇談會”為例,3月份共有6項支出,分別是3月3日參加國會質詢(568150韓元)、3月4日參加國會質詢(135520韓元)、3月22日參加國際機構政策協商會議(106040韓元)、3月22日參加國會政策協商會議、3月24日舉行媒體記者懇談會、3月25日參加國會政策協商會議。

  以“慰問激勵及鼓舞職員士氣”這一項為例,3月份的支出分別是:3月11日與下屬部分職員進行激勵午餐(408559韓元)、3月30日與常駐青瓦臺本部職員進行激勵晚餐(490600韓元)、3月30日與部分事務官進行激勵午餐(919500韓元)、3月份中的各種花籃(包括祝賀和弔唁,246萬韓元)。記者粗略統計,整個3月份韓國知識經濟部長官的“業務促進費”一共是17筆,總共9827617韓元(約合人民幣61000元)。

  不得受邀打高爾夫球

  其實,韓國在公務宴請和送禮方面還是有著嚴格規定的。韓國政府于2003年5月首次以總統令的方式公佈實施《公務員行動綱領》,隨後各個部處和地方政府又根據這個綱領制定了本部門本地區的公務員行動綱領,所有的公務員必須同時遵守這兩個綱領的約束和規定。

  根據韓國公民權益委員會頒布的該綱領,韓國公務員和與職務相關人員一起吃飯或接受禮品饋贈時,其涉及金額不得超出3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90元)。以接受打高爾夫球為例,涉及的金額肯定會超過3萬韓元,因此都在禁止之列。此外,在公務員有紅白喜事時,接受的禮金不能超過5萬韓元(約合人民幣310元)這一限度,當然親屬除外。

  根據韓國國會議員金亭今年6月12日披露的數據,2010年韓國共有1436名公務員因為違反《公務員行動綱領》而受到處罰,涉及人數比2009年的1089人有了大幅增加。根據韓國媒體的報道,最近韓國中央政府的公務員在食堂吃飯時都會開玩笑説“小心飯局”,因為一不留神就可能超標,因此還是老老實實在食堂吃飯比較穩妥。

  規定明晰的韓國“三公消費”標準

  《官用車輛管理規定》要求,只有中央政府下屬各部、處、廳以上的公務員才允許配備專車,車輛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可用於上班代步,但不得用於私人用途。

  在信息披露方面,《官用車輛管理規定》第11條明確規定,各部處的長官必須于每年的1月末之前將本單位的公車數量、使用等信息通報行政安全部長官,並同時在其政府網頁上予以公開。

  為了節約公車開支,韓國行政安全部於今年5月對外發佈“立法預告”,準備上調公車使用年限,由原來的“使用5年就可以更換”,改為“使用7年或行程在12萬公里以上”。

  根據韓國《公務員行動綱領》,韓國公務員和與職務相關人員一起吃飯或接受禮品饋贈時,其涉及金額不得超出3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90元)。

  例如受邀打高爾夫球,涉及的金額肯定會超過3萬韓元,因此在禁止之列。此外,在公務員有紅白喜事時,接受的禮金不能超過5萬韓元(約合人民幣310元)這一限度。

  大邱市從今年3月份開始試行“公務出租車”制度,希望能借此減少公務車油費、維護費的開支,同時扶持陷入不景氣的大邱出租車行業。

  據統計,2010年韓國共有1436名公務員因為違反《公務員行動綱領》而受到處罰。

責任編輯:侯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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