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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時機不恰當 卡扎菲或負隅頑抗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9日 05: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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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0日,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在首都的黎波裏出席會見活動。

6月27日,利比亞反對派人員在班加西慶祝針對卡扎菲的逮捕令。

  深度關注

  6月27日,國際刑事法院以涉嫌反人類罪為由簽發針對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的逮捕令,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

  對於卡扎菲遭通緝,中國社科院的專家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國際刑事法院對卡扎菲發逮捕令可以説選擇了一個“錯誤的時間”,雖然可能會産生將卡扎菲進一步推向孤立、迫其妥協的“正面”作用;但也可能會起反作用:令已沒有多少選擇的卡扎菲更加負隅頑抗,選擇絕不妥協地對抗下去。

  專題文字:王希怡

  執行:

  逮捕令“説易行難”

  發出第二份逮捕令

  荷蘭海牙國際刑事法院簽發逮捕令的理據是:卡扎菲對利比亞國家機器和安全部隊擁有“絕對、最終和毫無疑問”的控制力。

  此外,另一位遭國際刑事法院通緝的國家首腦蘇丹總統巴希爾,在逮捕令發了兩年多後,依然在位,且在不承認國際刑事法院的一些非洲國家通行無阻。

  國際刑事法院自身沒有警力可執行逮捕令。在現階段執行逮捕令毫無疑問將困難重重。

  首先,卡扎菲仍是在位首腦;其次,目前卡扎菲行蹤不定,除其親信外無人知曉;第三,北約不打算派地面部隊圍剿;最後,利反對派要攻入重兵把守的的黎波裏活捉卡扎菲,更幾乎是天方夜譚。

  針對“個人”而非國家

  國際刑事法院是一所獨立的國際機構,是國際刑事司法領域追究個人國際刑事責任的首個常設機構,法院位於國際法之都荷蘭海牙。《羅馬規約》規定,該法院審理有關國家和檢舉人,以及安理會移交的種族滅絕罪、戰爭罪和反人類罪等嚴重的國際罪案。

  與聯合國設立的前南斯拉伕問題國際刑事法庭等專案法庭不同,國際刑事法院屬於常設機構。

  如果卡扎菲離開他的國家,逮捕令的落實需要《羅馬規約》締約國及其他相關國家的配合,而非締約國根本不承認逮捕令的效力。

  對此,利比亞外交部發言人更是直言:“國際刑事法院不具有合法的地位。”

  效果:

  或逼卡扎菲“魚死網破”

  倫敦智庫皇家聯合服務研究所的專家莎申克約什認為,逮捕令很大程度上只是具有“象徵意義”,不會改變卡扎菲關於繼續抗爭還是妥協的決定。不過,作為懸在卡扎菲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逮捕令可能會使任何通過外交途徑解決衝突的努力面臨更複雜的形勢。

  “它(逮捕令)令外交斡旋變得更加困難,但也不是不可能。”約什説:“我們不應誇張地説它杜絕了通過對話達成任何政治協議的可能性,不過它確實提高了卡扎菲妥協的成本。”

  英國《獨立報》認為,國際刑事法院的舉動令卡扎菲及其幕僚覺得沒什麼可以再輸掉,與其主動流亡在他國被捕,不如留下來繼續抗爭。美國《波士頓郵報》稱,簽發逮捕令的時機錯了。

  可以肯定的是,逮捕令發出後,卡扎菲可選擇的流亡國變少。目前,沒有簽署《羅馬規約》的非洲國家包括喀麥隆、赤道幾內亞、埃塞俄比亞、蘇丹和津巴布韋等14國。即使是簽約國,一些非洲國家並沒有嚴格履行其義務。

  最新動態

  500名女“戰士”

  誓言捍衛卡扎菲

  6月27日,在利比亞首都的黎波裏,利比亞政府發言人穆薩易卜拉欣和司法部長穆罕默德高穆迪一同出席新聞發佈會,拒絕接受國際刑事法院的決定。

  高穆迪當天在的黎波裏説:“利比亞不接受國際刑事法院的決定。國際刑事法院已淪為西方國家用來起訴第三世界國家領導人的工具。”

  高穆迪表示,卡扎菲和他的兒子在利比亞政府中沒有任何正式職務,與國際刑事法院所指控的事情毫無關係。他表示,利比亞不是《羅馬規約》簽署國家,因此不受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

  有報道稱,當地時間26日,利比亞首都的黎波裏的一個武器使用培訓班舉行了盛大的結業儀式。500名女畢業生手拿機槍高呼口號,聲稱誓死捍衛卡扎菲。參加結業儀式的這些女性,每個人手裏幾乎都拿著機槍,或者舉著象徵卡扎菲革命理想的綠色國旗,在50多名外國記者的注視下,爭相表達對卡扎菲的效忠。

  反對派“全國過渡委員會”主席賈利勒則表示歡迎這份逮捕令,並敦促卡扎菲身邊的官員和支持卡扎菲的人儘快脫離卡扎菲政權。

  專家解讀

  逮捕令或有反效果

  不利政治解決僵局

  中國社會科學院西亞非洲研究所非洲研究室主任賀文萍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出臺的時機不太妥當,可能會對政治解決利比亞僵局造成障礙。

  賀文萍稱,北約對利比亞的軍事打擊進行了100天,正是政治解決利比亞僵局的呼聲較高漲的時候,各方面斡旋,包括聯合國、俄羅斯派特使前往利比亞、中國與利比亞政府和反政府武裝兩方面都進行接觸等,都在積極展開。此時發出逮捕令,無疑會對談判進程構成阻礙,會讓卡扎菲感覺自己的出路完全沒有保障,對談判的信任度産生更多懷疑。

  在賀文萍看來,逮捕令的出臺對利比亞局勢發展可能産生正反兩個作用。北約國家可能更願從正面角度解讀:“北約可能會把逮捕令解讀為又一把進一步打壓卡扎菲的‘尚方寶劍’,促使他儘快下臺。”

  但從反面角度看,逮捕令破壞了逐漸展現的緩和態勢。“卡扎菲可能會覺得自己已沒有任何後路可退,那不如魚死網破拼下去。”她認為,逮捕令的出臺令利比亞僵局拖延的時間更長,政治談判難度更大,最後卡扎菲可能會採取像薩達姆當年那樣的玉石俱焚的措施,蓄意破壞油田和基礎設施,留下一個爛攤子,這樣對利比亞民眾是最大損失。“逮捕令顯然不是一種以建設性、發展的眼光解決僵局的策略。”

  國際刑事法院

  國際刑事法院成立於2002年。截至2010年3月,已經有111個國加入《羅馬規約》,成為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國,另有37個國家簽署規約,但尚未得到各國立法機構批准。作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的中國、俄羅斯和美國,以及以色列均未加入規約。

責任編輯:魏錚

熱詞:

  • 卡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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