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國際圖文 >

法國最高法院:國外代孕兒無權取得國籍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2日 10: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代孕,改變了傳統生育方式,對人們的生育觀以及法律、倫理、道德都提出了挑戰。4月6日,在明令禁止代孕行為的法國,最高法院對一場糾結10餘年的案件最終宣判,國外代孕母親所生的雙胞胎女孩仍然無法取得法國國籍。在人們為這對11歲雙胞胎女孩和他們的父母嘆息之餘,對於是否應該立法允許代孕又産生了新一輪爭論

  隨著現代醫學及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發展而出現的代孕現象,正強烈衝擊著人類傳統的倫理和法律秩序。一些歐美國家是代孕技術最先一批的實施者,面對目前全球各國都存在的潛在代孕需求,以及代孕技術在造福人類的同時,無可避免帶來的一系列法律、道德、倫理、社會問題,世界各國的立法不盡相同。有些國家選擇立法允許代孕、甚至是商業性代孕的合法化,也有一些國家則明令禁止代孕行為……但是不管法律是否允許,代孕已經成為一個各國政府都無法漠視的社會現象。

  法最高法院作出裁決

  代孕兒無法取得國籍

  4月6日,在明令禁止代孕行為的國家——法國,一起案件的判決再度把代孕這個話題渲染得甚囂塵上。

  當日,法國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國外代孕母親所生的孩子無權取得法國國籍,這不僅使得一對迫切想為自己的孩子解決國籍問題的法國夫婦大失所望,也再度引起人們對於法國是否應該立法允許代孕的新一輪爭論。

  訴訟要求遭到法國最高法院駁回,無法一嘗十年夙願的夫婦來自法國馬恩河谷省邁松阿爾福市,丈夫名叫多米尼克梅內松,妻子名為茜爾維。他們始終未能生育,又非常想要屬於自己的孩子,於是到允許代孕行為的美國加州尋找了一位代孕母親。

  這位代孕母親在接受了梅內松的精子和一位友人捐贈的卵子後,于2000年在加州為他們生下了一對雙胞胎女兒——伊莎和萊阿。雙胞胎的出生證明是按美國當地法律出具的。在美國,梅內松夫婦順利地被承認為伊莎和萊阿的父母。

  然而,令人糾結的是,根據法國本國法律,由代孕母親所生的伊莎和萊阿11年來卻始終無法獲得法國國籍。梅內松夫婦多方努力、訴訟,最終上訴至法國最高法院,但法院仍然堅決按照現有法律規定,和此前的所有司法裁決一樣,判決伊莎和萊阿無權獲得法國國籍。

  梅內松夫婦對這場十餘年法律大戰的最終結果大失所望,認為孩子的權利又一次沒有得到尊重,因此計劃訴諸歐洲人權法院。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指出,任何人的"私生活和家庭生活都有權得到尊重"。

  梅內松夫婦和他們的律師都希望,法國立法機構能夠考慮修改現有法律,但這種可能性在現階段微乎其微。目前法國議會正在審議的生物倫理法草案甚至未提及所謂代孕問題。

  代孕技術恰似雙刃劍

  各國代孕法規大不同

  "代孕"技術恰似一把雙刃劍,它給那些不孕症患者、單身男性、同性戀伴侶等生育弱勢群體帶來了福音,使他們也能夠擁有自己的孩子,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紛繁複雜的法律、道德和社會問題。比如代孕母親和孩子的關係應該如何界定?代孕母親、卵子提供者和委託代孕者,誰才應是法律承認的孩子的母親?代孕母親和孩子的權利如何維護?在懷孕過程中一旦出現意外或嬰兒出現缺陷,誰應承擔責任?孩子的戶籍身份問題如何解決?孩子是否有知情權?

  考慮到上述問題,許多歐洲國家對於代孕的法律規定是非常審慎的:在法國,1991年最高法院根據"人體不能隨意支配"的原則,頒布了禁止代孕母親的條例,並在1994年通過了生命倫理法律,全面禁止了代孕母親的做法,組織、策劃代孕的協會或醫生,將面臨3年監禁和4.5萬歐元的罰款。此外,即使那些不育夫婦到允許代孕的國家尋找代孕母親並順利得到與之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出生在國外的孩子也無法獲得法國國籍;在瑞士,所有形式的代孕和借腹生子行為都是憲法禁止的。即使在國外簽署了代孕協議,根據法律,瑞士官方也無權認可。此外,所以瑞士大使館也無權為代孕媽媽生的孩子發放護照及旅行文件;德國、西班牙、意大利等國也對代孕行為明令禁止……

  而有些國家雖然不完全禁止代孕,但也有很嚴格的規定:以英國為例,《代孕協議法案》及《人類受精與胚胎學法》嚴禁商業性代孕和代孕仲介的存在,不過自願性代孕和酬金給付卻得以合法化;在美國,雖然早在1981年就通過了承認代孕合法性的法案,但仍有包括紐約、新澤西和密歇根在內的12個州拒絕承認代孕合同。在承認代孕合法化的得克薩斯州、伊利諾伊州、猶他州、佛羅裏達州等地區,目前還在嘗試對於代孕行為進行專門的管理。

  此外,比利時、荷蘭、丹麥、匈牙利、羅馬尼亞、芬蘭和希臘也屬於允許代孕母親的國家。與之相對,印度、泰國、俄羅斯以及一些東歐國家不僅允許代孕,而且對商業性代孕大開"綠燈",吸引了許多西方國家不孕夫婦來此尋找代孕母親。

  例如在俄羅斯,代孕不僅已獲立法認可,現行法律對代孕母親也有嚴格規定以保護其利益;在印度,自2002年起,商業性代孕就已經屬於合法行為。2008年,印度還專門出臺一項規範代孕市場的法律草案,規定代孕婦女不能同時是卵子捐獻者,但可以是不育夫婦的親戚或專門從事代孕的婦女。到印度尋求代孕的外國人必須提供書面證明,確保他們有能力把孩子帶回自己的國家。據報道,在印度政府的政策推動下,目前印度的代孕産業年收入已接近3億英鎊,極為可觀。

  代孕合法性爭議不斷

  潛在需求促代孕市場

  代孕在全球範圍內,都是一個具有爭議性的話題,反對者認為這是"將人的母性變成了一種商品,將生育變成了純粹的生理現象"。在一些人權鬥士的眼裏,代孕及借腹生子行為,更是有悖生物倫理學,他們強烈反對將人體工具化、商品化。

  儘管各國法律對代孕行為有著不盡相同的限制及規定,但代孕現象仍然發展迅猛。究其原因,還是由於潛在市場需求十分龐大。即使是在禁止代孕的法國,地下代孕市場依然興盛不衰。一些希望通過為他人代孕賺錢的女性紛紛在網上登出廣告,願意將自己的肚子"租借"給他人。

  此外,在格魯吉亞和印度等允許商業性代孕的國家,還有著專門的"代孕醫院"、"代孕代理公司",許多歐洲不孕夫婦不惜錢財、絞盡腦汁,也要在他國通過代孕母親完成自己的求子夙願。代孕仿佛已經成為一個世界性的供銷市場。那些渴望延續血緣、有個孩子的夫婦或單身人士,許多都願意付出極為昂貴的代價尋找代孕母親。

  現代醫學技術的發展給生育弱勢群體帶來了希望,但也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法律、道德、倫理方面的爭議。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科技的創新,無論將來對代孕採取何種立法模式,都需要在綜合考慮社會、道德、倫理各方面的情況下,作出平衡各方利益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