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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出臺災後重建法草案 今後5年是"集中復興期"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1日 12: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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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日本發生9.0級大地震

  新華網東京4月1日電(記者 馮武勇)據日本媒體4月1日報道,日本執政的民主黨政府日前出臺災後重建法草案,計劃從財政、稅收、政策和組織等多個層面全方位支援災後重建,維護經濟、金融和社會秩序穩定。

  這一草案全稱為“東日本大震災復舊復興對策基本法案”,同時配套有“災民生活重建支援法”等17部相關草案。根據該草案,今後5年是“集中復興期”,日本政府將新設首相直接領導的防災復興府,並新增防災復興大臣一職。

  財政支援方面,民主黨政府定於本月編制2011財政年度第一次補充預算案,總額為2萬億(約合247億美元)至3萬億日元(約合370億美元)用於災後財政支出,資金來源主要依靠增發國債。日本政府計劃將新設特別消費稅、法人特別稅和社會連帶稅等稅種,用以增加財源。政府還考慮調整增加兒童補貼和免收高速公路費等既定政策,把這部分財源轉移至災後重建上。

  日本政府還考慮發行“震災特別國債”,專門用於災區基礎設施重建和災民生活支援等。對於因地震海嘯和核輻射影響而暫時無法居住的土地,日本政府考慮由國家購入這些土地,以便原有居民擇址另建家園。此外,日本政府計劃設立“復舊復興交付金”,用於增加對受災地區的財政轉移。對於受災企業和個人,政府將視損失程度在法人稅和所得稅方面給予減免或返還稅額。對於因福島核電站事故影響而失業的人員,日本政府還將提供“休業補償”。

  該草案還提出,有必要調整現有能源政策,減輕對核能發電的依賴程度。為克服電力緊缺問題,日本政府將與電力公司商議共同制定“電力供給計劃”。

  日本媒體報道,民主黨政府計劃下月向國會提交該草案及其相關草案。